方檀凑到他耳边说了个数目。
刚说完,陈谦宁就放倒了车座,天旋地转间,方檀被摁在了车座上,四周飘雪,院内深深,静得只能听到风雪刮过的呼呼声;劳斯莱斯是陈谦宁常开的车,普通的车子也开,只是很少数,不像傅绍元,每季度的新车上市是肯定要入手的;今天这辆车很合心意,任凭车内坐任何大动作,车外纹丝不动,风雪依旧。
陈谦宁伸手拿起银色的铝箔包装袋,咬在唇边撕开,说道:“自己抱好腿。”
方檀的身体早已经熟透,从里到外都散发着无法抗拒陈谦宁的气息,手脚上的那点反抗,不过螳臂当车。
她只能认命听安排,睫毛颤抖得跟雪花似的,在冻得发红的脸上留下淡淡的阴影。
陈谦宁很喜欢吻她的脸颊,靠近太阳穴的位置有一颗不大不小的痣,方檀说按照他们老家的说法,这叫桃花痣,也叫桃花劫,有这样痣的人,这辈子的感情要大起大落。
陈谦宁不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
但现在他信。
方檀跟了他,迟早要应这场劫。
他吻了那颗痣好久,声音暗哑:“看起来确实很想我了。”
方檀咬着红唇,“你晚上住哪儿?”
“不确定。”他笑,“想来找我?”
“想。”
“晚上给你发定位。”
车内有很好闻的茉莉香,是那种很少见的双瓣茉莉。
寻常茉莉大多是单瓣,花瓣窄薄,香气直白地往外冲,闻多了脑仁发胀。双瓣茉莉的花瓣是叠着的,厚实、饱满,香气被层层包裹,吐得很慢、很吝啬,要凑近了才肯放一缕出来。
方檀闻得出,这不是陈谦宁平时爱用的香气。
实际上陈谦宁平时也不爱用香水,身上带着的要么是新衣本身的味道,要么是淡淡的檀香,这样清新典雅的香气只有陈家老宅会用。
她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想要说话,被他的吻堵了回去。
车内弥漫着湿热的、暧昧的、不明的浪潮。
方檀想抓住什么,只能抓着陈谦宁已经落下的衬衫,衬衫被攥成一团,皱皱巴巴的拧在掌心,她攥得越用力,衬衫就越可怜,陈谦宁凑到她耳边说,那衬衫他就穿过一回,弄坏了她想办法赔。
方檀眼睛已经彻底涣散,全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就连他的身影都变得模糊不清。
像窗外的雾气一样,风过留痕,将被积雪压弯的树枝用力抖动,积雪扑簌簌的落了一地,跟地上白雾皑皑的雪花融为一体。
她大致又发烧了。
整个脸颊热得滚烫。
陈谦宁江车内温度调低,将她搂进怀中。
方檀半昏迷半清醒的呢喃道:“谦宁。”
“嗯?”
她又道,谦宁。
连续喊了五六声。
陈谦宁笑着捏了捏她的脸颊,“再喊就再来。”
“送我回去吧。”方檀半点力气都没有,“我出来太久,我朋友会担心。”
“哪个朋友?”陈谦宁思考着,“是不是那个经常跟在你身边,咋咋呼呼的女孩?”
“她才不咋呼呢。”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