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就要面对眼前的烂摊子。
这么多尸体堆在门口,这股味儿太冲了。
要是不赶紧处理,別说引来苍蝇虫子,万一再引来比这群疯兔子更狠的角色,那就真不用睡了。
林渊没急著去动那些堆成山的灰色尸体,而是把目光投向了脚边不远处。
那只紫色的大傢伙。
林渊走过去,弯腰把它拎了起来。
这一上手,他眉头就是一跳。
死沉死沉的。
这分量不像是个血肉长出来的生物,倒像是一块裹著皮毛的铅块。
现在死了,那身紫得发黑的皮毛在月光下油亮油亮的。
这皮毛看著倒是不错。
要是能完整扒下来,做个坎肩或者垫子,冬天守夜肯定暖和。
林渊伸手摸了摸,手感顺滑冰凉,不像普通兽皮那么粗糙,反而有点像绸缎。
“希望能剥得下来。”
他嘀咕了一句,抽出腰后那把已经砍卷了刃的军用匕首。
比划了一下位置,他顺著紫色兔子的腹部用力划了下去。
“滋啦——”
平时削铁如泥的军用匕首,竟然在划过这层兔皮时遇到了阻力。
这皮比那野猪的还硬!
林渊心里惊诧,手上加大了力道。
隨著肌肉绷紧,一股力量顺著手臂涌向刀尖。
这一次,刀刃顺利切开了皮毛。
没有意想中的內臟流出。
这兔子的肌肉组织呈现出深紫色,纹理致密得嚇人,几乎看不到什么脂肪。
全是腱子肉。
这得跑多远才能练这一身肉?
林渊依著顺序剥皮、拆骨。
当刀尖触碰到心臟位置时,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硬物。
林渊刀尖轻轻一挑。
一颗拇指大小、通体晶莹剔透的紫色晶体,被他从心臟旁边的血管里挑了出来。
晶体落在手心,带著温热。
即便是在黑夜里,这玩意儿也在隱隱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