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请来的那位仙长,据说是青云门这一代弟子中最为优秀的少年剑君,名讳……似是唤作宋显,字隐之。
修道之人耳聪目明,宋显一听闻她开窗的动静便回过头来,一眼瞧清了她的装扮,又守礼地别过了眼去。
但叶岑却忍不住多看宋显几眼。
青云门在青州地界,但是青州很大,叶岑是养在深闺里的小姐,就算有时会出门去,涉足范围也不过是近旁的几条街,她保证自己这十几年的人生里从未见过修道之人,但不知为何,瞧着这宋剑君的样貌,却莫名觉得眼熟,似乎在哪见过。
她一时想不起来,目光便粘在宋显脸上,从他头顶的玉冠直看到下颌,眼睛一瞬不眨。
宋显亦察觉到目光,颇不自在地动了一下喉结,率先打破这宁静:“叶小姐。”
少女的身份并不难认,这样的日子里做这样的打扮,只能是今夜待嫁的叶家大小姐。
叶岑脑中还在拼命回想在哪见过此人,闻声礼尚往来:“宋剑君。”
喊完继续盯。
宋显:“……”
他觉得自己贸然出现在姑娘闺房窗下已经十分失礼,姑娘既然不问,他便自己解释:“席间吵闹,我不喜那种场合,见此处幽静,便来透透风。”
叶岑点点头,十分理解:“懂,我也是屋里太闷热,出来透透风的。”
她想了半宿,还没想起来为什么觉得此人眼熟,便觉得心中一股邪火冒上来,身上披的斗篷也显得多余,她烦躁地将斗篷扯开了些,说:“剑君可否站过来些,那个位置恰好挡着我透风了。”
宋显:“?”
叶岑心中更窝火了。
她觉得今夜处处透着古怪,要么叶府有古怪,要么她自己有古怪,她可是养在深闺里的大小姐,平日里,最是知礼守节的,哪里会同宾客这样说话?
但是话已出口,宋剑君也从善如流地向她窗边又走了两步,叶岑自觉要道歉,一眼瞥见方才被她放在窗框上的糕点,忙道:“剑君吃些这个吧。”
糕点盘子被递出去,上头躺着两朵精致的荷花酥。
她见宋显神色愣怔,解释:“我方才想着事情,心中烦躁,才会出言冒犯。”
还有一点,她莫名觉得宋显是会喜爱吃荷花酥的。
“原来如此。”宋显道。
他却没来接荷花酥,只是沉吟片刻,忽而一笑,又背手向叶岑走了两步,这回直接走到她的窗下
叶岑十分不解:“你……”
宋显将背在身后的手拿出来,手中一串亮眼的鲜红,原来是串冰糖葫芦。
“你不是向来爱吃酸甜的事物吗?”宋显笑道,“既是心中烦躁,不如吃点爱吃的东西纾解一下。”
叶岑整个人都愣住了。
她瞧瞧那串冰糖葫芦,又瞧瞧眼前的宋显,脑中迅速闪回过一些散碎的画面。
只能遮住半张脸的面具、只咬了一口的荷花酥、酸甜的糖葫芦、丑陋的小纸人,还有严格的大师兄。
最后的最后,画面定格在宋显苍白的面孔和胸口处绽开的血色的花朵上。
叶岑想起来了,她在临川城中,超度大会上,不知怎么的,突然失去了对白涟漪身体的掌控权,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能自控地现出了狐尾与狐耳,抢了琉璃尊,还伤了大师兄,然后跑回到十方大山来了!
叶岑看看眼前如碧如玉但与她十分疏离的宋显,又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红嫁衣,气得咬牙切齿——
她娘的,狗狐狸夺她身体,还编出这样一个幻境,试图将她困住!
还把什么碰瓷大汉用自己的马车送回家?她自己就不是个好东西,那样拙劣的演技,她难道看不出来吗?按照她的性格,大汉既然装腿伤,她必然要把他的腿真打瘸了才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