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叩首的声音沉闷而压抑,仿佛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块顽石砸在地上。阴珫的身子伏得极低,一动不动,厅堂内死一般的寂静里,只有他粗重的喘息声,像一头被彻底抽掉筋骨的困兽。曹髦的目光从他身上挪开,缓缓扫过堂内那些面如土色的阴氏族人。恐惧,是一种比刀剑更有效的武器。它能让最桀骜的头颅低下,也能在最坚固的堡垒内部,种下分崩离析的种子。他走下主位,脚步声在空旷的厅堂里显得格外清晰,每一步都像踩在众人紧绷的神经上。他走到阴珫身边,没有再看他一眼,只是对一旁早已按捺不住的杜预淡淡地说道:“元凯,天色不早了,让将士们进来用饭吧。阴家的宴席,不能浪费了。”杜预心领神会,躬身一揖,转身大步走出厅堂。片刻之后,沉重的军靴踏地声由远及近,一队队身披铁甲、煞气腾腾的虎贲卫士鱼贯而入,沉默地接管了府邸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没有发出任何多余的声响,只是用冰冷的眼神和腰间出鞘半寸的环首刀,无声地宣告着这里的新主人是谁。阴氏的族人瑟瑟发抖,连大气都不敢出。方才还奢华靡丽的宴厅,此刻却像是变成了审判的刑场。曹髦的视线最终落在了厅堂角落,一个被两名卫士押着的黑瞳少年身上。那少年约莫十三四岁,穿着一身不合体的仆役衣服,脸上沾着锅灰,却掩不住那双如同草原孤狼般桀骜的眼睛。即便被刀架在脖子上,他的脊梁依旧挺得笔直。这便是赫连定的儿子,赫连曜。一个活下来的,充满了仇恨的种子。“带他去后院静室,好生看管。”曹髦的声音里听不出喜怒。翌日清晨,介休的阳光穿过薄雾,给这座刚刚经历了一夜惊魂的坞堡镀上了一层浅金。静室之内,没有刑具,只有一张软榻,一方案几。曹髦推门而入时,赫连曜正盘膝坐在地上,闭目养神,仿佛外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听到动静,他眼皮掀开,那双漆黑的瞳孔里没有半分少年人的清澈,只有淬了毒的冰冷。“朕给你取个汉名,如何?”曹髦在他面前站定,语气平和得像是在同一个晚辈闲话家常。赫连曜没有回答,只是嘴角勾起一抹无声的嘲讽。曹髦也不在意,自顾自地说道:“你父亲赫连定,虽是朕的敌人,却不失为一代枭雄。朕敬他,亦惜你。从今日起,你便姓刘,单名一个明字。刘,乃汉室之姓,寓意你归于华夏。明,是光明之明,朕希望你能走出仇恨,眼见光明。”刘明?他感觉胃里一阵翻腾。这是何等的羞辱,将一个草原雄鹰的名字,换成一个圈养绵羊的符号。曹髦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却没有点破。他从侍卫手中接过一样东西,那是一把用兽皮包裹着的短刀。他亲手解开皮绳,露出里面那柄造型粗犷、刀身上布满暗红色血渍的骨刀。刀柄上,还残留着早已干涸发黑的血迹,那是赫连定临死前紧握不放的痕迹。赫连曜的呼吸骤然急促,死死地盯着那把刀,眼中第一次流露出除了恨意之外的情绪。“此乃勇士之遗。”曹髦将骨刀递到他面前,“朕可以杀了你,可以毁了它,但朕没有。朕将它还给你,是让你记住,你的父亲是个勇士,而不是一个被仇恨蒙蔽双眼的疯子。朕给你机会,入洛阳国子监,与大魏的宗室子弟一同修习经史子集。学成之后,是为朕效力,还是重返草原,朕都允你。”赫连曜的身体在微微颤抖。他缓缓伸出手,指尖触碰到冰冷的刀柄时,仿佛被一股电流击中。他一把将骨刀夺过,紧紧抱在怀里,像是抱住了父亲最后的遗骸。下一刻,他猛地俯下身,用尽全身力气,将额头重重地磕在冰冷的青砖地面上。“咚!”一声闷响,血花飞溅。“罪囚……刘明,谢陛下天恩。”他的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每一个字都带着血腥味。曹髦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额头的鲜血顺着脸颊滑落,看着他用一种近乎自残的方式宣泄着内心的屈辱与狂怒。他知道,这头小狼的尖牙利爪,只是暂时收了起来。回到临时下榻的书房,曹髦换下朝服,阿寿立刻端上了一碗温热的参茶。曹髦没有喝,只是用手指沾了点茶水,在案几上无意识地画着。“陛下,那孩子……”阿寿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开口,“奴婢瞧着,他那眼神,不像是个能教化的。”“狼崽子若是一下就变成了家犬,那才有鬼。”曹髦放下手,看着案几上被水渍画出的一个“忍”字,很快便蒸发不见。“朕要的,不是一条听话的狗,而是一把能为我所用的刀。只是这刀太利,需要好生打磨。”几日后,一支小小的车队从介休出发,先行返回洛阳。,!车里载着一些紧要的文书,以及那个新名为“刘明”的少年。随行的,还有一位特殊的“老师”。辛敞之女,辛芷。一位双目失明的盲女琴师。这是曹髦的第二步棋。他认为,金戈铁马磨不平的戾气,或许能被丝竹清音所软化。辛芷目不能视,感知反而愈发敏锐,她听不出谎言,却能听出琴音里的杀伐与悲苦。她不会被刘明那双狼一样的眼睛所震慑,只会以一个师者的身份,用最纯粹的音律去引导他。起初的几日,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刘明在人前表现得极为顺从,对辛芷也执弟子礼,恭敬有加。他换上了曹髦赏赐的锦袍,虽然走路的姿态依旧有些僵硬,但至少看起来像个世家子弟了。没有人发现,在他那身华美锦袍的内衬上,早已被骨刀划出了一道道纵横交错的口子,如同他内心无法愈合的伤疤。辛芷的住处被安排在国子监旁的一处僻静小院,每日午后,刘明都会准时前来学琴。今日,窗外微风和煦,辛芷端坐于古琴之后,神情恬静。她虽看不见,却能凭气息感知到对面少年的存在。“你的指法很有力,只是……太过生涩,像是握刀的手,而非抚琴的手。”辛芷的嗓音温婉如水,她侧耳倾听着刘明拨弄出的几个不成调的音符,“琴弦是有生命的,你若带着杀意对它,它便会还你金石之声。你试着,将它当成你迷路时遇到的第一缕炊烟,当成你干渴时看到的第一汪清泉。”刘明沉默不语,手指再次落在琴弦上。这一次,他拨出的声音依旧干涩,却少了几分暴戾。辛芷的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的微笑。她看不到,在刘明低垂的眼帘下,是一片深不见底的寒潭。她更看不到,少年的指甲缝里,残留着一些极细微的白色粉末。那些粉末无色无味,却带着强烈的腐蚀之力,被他不动声色地抹在了琴弦之上。他确实很“纯熟”地在毁掉这张琴,正如他想毁掉给予他这一切的那个汉人皇帝一样。而眼前这个温婉的盲女,因其目盲,反而成了他最好的掩护。他甚至能从她身上,感受到一种近乎怜悯的情绪。可笑的汉人。又过了半月,国子监博士程颐,一位年过半百的老儒生,面色凝重地求见曹髦。“陛下,那刘明……怕是心有不臣!”程颐的声音都在发颤,他呈上一本竹简,“此乃臣布置给监生们的课业,批注《春秋》大义。您请看,这刘明在‘尊王攘夷’一条下,竟用朱笔写下八个大字:‘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而在评述管仲相齐桓公时,更是直言其为‘汉贼篡夺史之开端’!如此狼子野心,当诛!”曹髦接过竹简,看着上面那笔锋锐利如刀的字迹,眼中却闪过一丝意料之中的笑意。“程博士不必惊慌。”他将竹简轻轻合上,递了回去,“少年人读书,有些惊世骇俗之语,不足为奇。若因言获罪,岂非堵塞天下悠悠之口?朕倒是觉得,他敢于质疑,颇有几分风骨。这样吧,三日后,你于国子监开一场辩论会,就以此为题,让监生们畅所欲言。真理,越辩越明嘛。”程颐愣住了,他本以为天子会龙颜大怒,却不想得到这样一个结果。他张了张嘴,最终只能化作一声长叹,躬身退下。帝王心胸,果然深不可测。他走后,曹髦脸上的笑意瞬间收敛,变得冰寒刺骨。压下此事,对外宣称是帝王胸襟,对内,却是将这头狼崽子彻底置于所有人的目光之下。他的一言一行,都会被那些自诩正统的儒生们死死盯住。夜,深了。洛阳城落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小宦官阿寿裹紧了身上的袄子,提着灯笼,做着最后一轮巡视。当他走到国子监的书阁附近时,却被院中一个诡异的景象惊得停住了脚步。漫天风雪之中,那个名叫刘明的少年,竟赤裸着上身,跪在积雪里。他手中握着那柄狰狞的骨刀,正一丝不苟地在雪地上刻画着什么。阿寿借着灯笼的光芒,只看了一眼,便觉一股寒气从脚底直冲天灵盖。那雪地上被刻画出的,分明是一副地图!线条曲折,关隘分明,赫然是并州全境的布防总图!这等军机要密,他一个归化胡人是如何得知的?“你……你在此作甚!”阿寿又惊又怒,下意识地便要出声喝止。然而,他的话刚出口,那少年便缓缓抬起了头。没有愤怒,没有惊慌。那双漆黑的瞳孔在雪夜里,反射着一种非人的、极度阴冷的光。他就像一头在黑夜里捕猎的凶兽,被人打扰了进食,眼神中只有纯粹的、不带任何感情的杀意。阿寿瞬间如坠冰窟,感觉自己的喉咙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扼住,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刘明缓缓站起身,赤裸的胸膛上,遍布着新旧交错的伤痕,在雪光的映衬下,宛如恶鬼身上的图腾。他一步步朝阿寿走来,悄无声息,如同踏雪的幽灵。阿寿吓得连连后退,脚下一滑,摔倒在地。怀中一件物事滚落出来,那是一枚温润的玉佩,上面刻着龙纹,是前几日曹髦随手赏赐给他的护身符。刘明停下脚步,目光落在那枚玉佩上。他弯下腰,将其捡起。阿寿以为他要归还,刚松了口气。却见刘明将玉佩握于掌心,五指缓缓收拢。“咔……咔嚓……”一阵令人牙酸的碎裂声响起。那枚质地坚硬的御赐玉佩,竟被他活生生捏成了一堆齑粉,从他的指缝间簌簌落下,与地上的白雪混为一体。他做完这一切,甚至没有再看吓得魂飞魄散的阿寿一眼,转身拿起骨刀,消失在书阁的阴影之中。良久,阿寿才从地上连滚爬爬地站起来,疯了一般地冲向皇帝的寝宫。他脑中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在疯狂叫嚣——那头狼,不是在学琴,不是在读书。他是在磨牙!而那个盲女琴师……那个唯一能自由出入刘明小院,对他毫无防备的辛芷……她会是那头狼撕开牢笼的第一道缺口吗?:()三国:魂穿曹髦司马家你慌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