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曾经的名字。
我妈当时想直接起个“丑”字,在登记人员的劝说下,才加了偏旁。
户籍注销理由一栏,白纸黑字:
“查无此人,长期失联,家属申请移除。”
申请时间,是我失踪后的第十九个月。
我妈只是看了一眼,就像是被烫到一样,偏过头去。
“一个孩子走丢,正常父母会怎么做?”
我看着他们,一字一句,
“报警、寻人、发启事,盼着她哪天回家。可你们呢?”
“她消失还不到两年,你们连一个等她回来的户口都不愿意留,急着把她从家里彻底抹掉。”
“因为只要这页纸一销,世上就再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你们生过这个女儿。”
林巧巧凑过来看,越看越懵:
“爸,妈,这名字是谁啊?”
“你们怎么从没和我说过?”
没人回答她。
我盯着那张纸,想起纪家刚查到这份记录的那天。
那年我十二岁,已经在纪家住了两年。
养父母给我取了新名字,把朝南最大的房间收拾给我。
书桌上的台灯是大哥亲手装的,二姐天天变着花样给我扎辫子,三哥则把所有欺负过我的小孩堵在校门口讲道理。
养父母怕我之前没好好上学,还专门请了市里最好的老师周末来给我补课。
查到注销记录那天,养母把我搂在怀里,很久才轻声问:
“萤萤,如果你想回去,爸爸妈妈现在就去想办法,把原来的户口保住,还来得及。”
“他们毕竟是你亲生父母,你要是想认,我们绝不拦着。”
大哥、二姐、三哥都围在旁边,大气不敢出,眼巴巴地等我回答。
他们怕我走,可他们更怕委屈了我。
我当时想了很久,最后摇了摇头。
那个把我关进阁楼、丢在厕所门口的地方,不是家。
这里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