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小说《红玫瑰和白玫瑰》,写到男人眼里的:“明月光”和“朱砂痣”。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很不喜欢张爱玲这个人,因为她喜欢汉奸胡兰成……我还不喜欢张爱玲这样闷骚的女人。甚至,我都很少看女人写的文章,除了三毛,席慕容……三毛的倾城,送你一匹马,雨季不再来,那里偷偷记着我的青春和回忆……可是,看了张爱玲写的明月光和朱砂痣,还是被惊艳了……明月光,朱砂痣……谁的心里没有一片明月光?没有一颗朱砂痣?即使孤独如六爷,即使寂寞如我……我猜测,他的心里,也有一片明月光,一颗朱砂痣。也许,还有一片高粱地……如果晚清时候,六爷会穿越,他到歌厅k歌,没准儿会唱一首挪威的森林……“那里湖面总是澄清,那里空气总是宁静,雪白明月照着大地……”六爷他们到了微山湖……他想了想,准备不停留了,打算直接南下两广。可是,他无法忘记那双让他温暖过的眼眸。虽然,那个老板娘,只是个路人,过客……作家林清玄说:“有时候过了五分钟,心情就完全不同了。生命的很多事,你错过一小时,很可能就错过一生了……”六爷,今天不想错过。他的一生,已经错过太多……如果按照一本严谨的文学作品,现在,这本书应该结束了。金靴,再写下去已经没有意义。我没必要凑字数,磨磨唧唧……如果:我把书中关于我的磨磨唧唧的,拖沓章节删除,再好好修改一下,还算一部严谨的小说……而且,还是个很深奥的哲学寓言故事……不同的人能从书中看出不同的人生。很多人,未必看得懂,看懂下面隐藏的东西,和我想说的话……可是,还是要写几十万字番外吧!穿越,冒险,荒野求生,厮杀,寻宝……因为六爷的江湖,我的江湖,还没结束!我还算盛年。金靴,不过俗物。番外,才是我所爱!今天,六爷,想去见他喜欢的女人……嘿,女人。六爷,是不懂女人的……他一生都给了兄弟和江湖,后来,甚至给了国家和苍生。他并不好色。很多章节之前写到金陵的鸡鸣寺,是六爷最终命运的伏笔。晚年,六爷在那里出家做了和尚。解放后,那里成了尼姑庵……那个两广总督,封疆大吏也时常去金陵鸡鸣寺,现在,那个鸡鸣寺还有很多关于那个封疆大吏的历史遗迹。我不认为做和尚有多么不好,因为,我一直打算出家做个和尚。写小说是个很自由的事,就是可以表达所有的内心……反正,我把主人公张文龙的老丈人写的做了和尚了。不过,我还记得六爷写的七夕那首诗。那首诗是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喝了一斤酒写的……七夕何夕,帷月冷视,皎兮洁兮,慰我晨曦,今夕何夕,疐马已疲,迟兮倦兮,何尔相弃,七夕何夕,人淡如菊,清兮倨兮,唯我相视,今夕何夕,烽火将息,佻兮醉兮,拾我耕织,七夕何夕,秀葽鸣蜩,馥兮濯兮,寻我前世,今夕何夕,易尔发髻,珠兮钗兮,碎我征衣,七夕何夕,嘶骥已逝,飘兮渺兮,祭我车辎,今夕何夕,惊我马蹄,瞩兮赋兮,流火翱弋。我那天喝醉了,写的涂鸦……六爷在寺庙里,青灯古佛,和我一样,那个曾经善良、卑微又勇敢的少年,再也不说旧游无处不堪寻!再也不说此情惟付天边月!再也不说欲饮桂花同载酒……他只会说:人挡杀人,神挡杀神!他累了,他眼神空茫,空茫的像梁风的飞刀……他只想找个温暖的人,温暖的下午,喝一杯温暖的茶……但愿,那天,阳光正好!他见过夜色里的娇娇明月光,凄冷寒凉,照的人间惨白无色……他见过红红朱砂痣,不过滴滴蚊子血,看尽爱恨情仇,已经麻木……他的兄弟查干,回了草原,没有了祖传的金钏……六爷回了江南,他路过微山湖,他惦记着那片明月光……他记得那一天,苍冷荒凉的古道,西风瘦马已疲,一壶慢茶,喝到无味……一个叱咤风云的江湖大哥,看着眼前别人的女人,端着茶杯,笑靥如花……可是这个春天,已经不是去年了……我记得,去年。第一天,写这个小说的时候,就是写第一章那个八哥儿……那天,我躺在四合院的摇椅上,端着酒杯,逗着八哥儿……,!可惜,几月前,鸟笼忘记拿回鸟舍,被黄大仙吃了……每次写到那个八哥儿,我都难过。一个冬天,码了五十万字,单机。书,我几乎没有炒作,如果我振臂一呼,也会千万好评,我有这实力……可是,我没做。甚至我家人都不知道我写小说。我把这本书还是当日记呢,这里写的我的内心……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安静角落,记录一个寒冷的冬天。记录着一个人间寻常客,寂寞夜归人……我是很:()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