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还是被拥有“鹰眼”的秦风一眼就认了出来。
脸能挡住,但那独特的身材、身高以及髮型是挡不住的。
秦风:???
看到这一幕,原本已经昏昏欲睡的秦风,肾上腺素瞬间飆升,顿时来了精神。
“不是吧?”
“这三更半夜的,穿得这么严实?这是要去干嘛?”
“难道……瓜,真的要来了?”
忽然之间,秦风有了一种极其强烈的预感。
今天晚上,一定会发生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甚至可能会影响整个娱乐圈的格局!
“来了,来了!”
“这千呼万唤的大瓜,不就要到手了吗?”
很快,一辆黑色的保姆车悄无声息地滑到酒店门口,接上了刘思思,然后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秦风死死记住了那个车牌號码。
然后发动车子,只能远远地吊在后面。
如果距离太近,以对方的警惕性,很可能会被发现。
刚刚刘思思出门的时候,就表现得异常小心谨慎。
这足以说明,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绝对有点见不得光。
之前刘思思出门,虽然也戴著口罩和帽子,但从来没有过这种偷偷摸摸的举动。
所以,这一次,绝对有大事发生!
他远远地跟著,发现这辆车,竟然又一次朝著郊区的方向行驶。
但这一次,车子没有开往任何別墅区。
而是直接驶向了一片荒山野岭。
秦风满头的问號,感觉自己的cpu快要烧了。
之前他还以为,她会去见什么神秘情人,或者找个帅哥排解寂寞什么的。
但是现在……竟然到了鸟不拉屎的野外。
难道是……
一场惊心动魄的野外大战?
不至於吧?
刘思思在公眾面前,一直是一副文文静静、与世无爭的样子,內心竟然是如此的狂野奔放?
秦风晃了晃脑袋,感觉还是自己想多了。
他跟了大半天,刘思思乘坐的车子终於在一片空地上停了下来。
但是秦风的车不敢停。
现在要是跟著一起停下,这四周黑灯瞎火,就两辆车,一眼就能发现自己。
他只能硬著头皮继续往前开,绕过一个弯道后,才把车子藏好,熄火。
然后,他借著夜色的掩护,开始朝著来时的方向疯狂往回跑。
这绝对是一个顶级的惊天大瓜!
自己要是错过了,绝对会后悔一辈子!
秦风拿出了自己全部的速度,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在山路上狂奔。
现在就算是博尔特来了,在这崎嶇的山路上,都未必是他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