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是抓到了。
但是,他们手里却没有一丁点能够直接定罪的实质性证据。
在嫌疑人的住所,翻了个底朝天,也找不到凶器,找不到任何沾染血跡的物证。
儘管所有警察的直觉和逻辑推理,都死死地指向他就是那个冷血的凶手。
可法律讲的是证据。
没有证据,再过十二个小时,就必须依法將他释放。
一旦放虎归山,再想抓住他,那可就难如登天了。
一时间,整个警局里,所有人的脸上都写满了苦涩与不甘,那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虽然抓住了震惊全市的连环杀人案凶手。
但眼下的情况,却极度不乐观。
凶手已经被羈押了十二个小时,倒计时滴答作响,再过十二小时,他就將重获自由。
正常情况下,对於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並在二十四小时內进行讯问。
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可以继续走后续的司法程序。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可以达到三十七天。
一般情况下,他们有充足的时间来搜集证据。
但这个人,不一样。
这个凶手,陈某,是一个年仅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他的父亲,是一位跺跺脚都能让某些领域震三震的重量级人物。
来自上层的压力,像一座无形的大山,沉甸甸地压在警局每个人的心头。
他们被明確告知,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內拿出铁证,否则,必须放人。
……
而且,一般被抓进来的硬骨头,就算嘴上不认罪。
一套“大记忆恢復术”下来,多半都会哭爹喊娘地老实交代。
能硬扛住“大记忆-恢復术”全套流程的,那都是狠人中的狠人。
早些年,科技手段还比较落后的时候,这套“恢復术”的內容可能包括厚厚的报纸卷、沉重的电话簿,甚至是更直接的物理接触。
现在文明执法,更多的是从精神层面进行摧残。
比如说,熬鹰。
拿一盏刺眼的大功率探照灯,二十四小时对著你的脸猛照,就是不让你合眼。
通过剥夺睡眠,让你精神一步步走向崩溃的边缘。
警察人多势眾,可以轮班上阵,精神抖擞地陪你熬。
而你,只能孤身一人,在无尽的疲惫和光照中苦苦支撑。
仅仅是这一招,就很少有人能扛得住。
肉体上的疼痛,尚且可以凭藉意志力忍耐。
但是这种精神上的无尽折磨,足以摧毁任何人的心理防线。
再辅以一些手段,比如把空调开到最低,只给你穿一件单薄的衣服,让你在寒冷中瑟瑟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