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诺兰进入状態,珀西继续发问:“接下来,你是否明白我向你宣读的权利?”
“不知道……”诺兰很老实。
“只有平民才有保持沉默的权力。假如你选择不回答我的问题,你將被警察局除名。明白没有?”
珀西说的这一条,是美利坚宪法第五修正案(第五修正案: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和米兰达宣言不可被公职人员引用的条例。
换句话说,只要你宣誓当了警察,在你被当成犯人处理的时候,第五修正案和米兰达宣言將不再保护你的沉默权。
若你非要行使沉默权,那就必须先放弃公职身份。
“我明白了……”
听到这里,诺兰总算意识到自己將要面临什么。
“让我们开始吧。”
说完,珀西翻开了本子,开始记录。
“你是否身上佩有非致命武器?电击枪?防暴胡椒喷雾?”
“有……”
“你有没有试图使用其中任何一种非致命武器呢?”
“没有……”
“为什么?”
“这我说不好,没时间反应……”
“你是说不好,还是没有时间反应?”
这种询问中,最忌讳这种模稜两可的答案。
“我……我没有时间反应……我双手握著手枪……无法伸手拿电击枪……”
“面对枪械,你是否有躲避或者藏身的可能性?”
“没有……”
“嫌犯是否击发枪械?”
“没有……”
“你开了多少枪?”
“一枪……”
“你的瞄准位置是?”
“嫌犯……胸口……身体重心所在位置……一如警校训练所学……”
“你是否击中了瞄准位置?”
“是的……”
“描述一下,他做了什么、或者你看到了什么,让你认定是你击中了嫌犯。”
“他胸口有血……还倒下了……”
回忆著细节,让诺兰感觉到一阵不適。
“最后,有鑑於警察工作涉及瞬息万变的现场以及凶险,极易失控的情况,面对当时情况,你是否有其他更好的举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