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内,警探告诉爱德华伊丽莎白的死讯时,爱德华提到了案发时警方叫尸检部门去他家的情况。但当时,警探在第一时间赶到爱德华家的时候,爱德华明明是昏倒在地的,他又是如何听到警探的话呢?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爱德华的口供变得越发详细了,他不但试图填补最初口供中出现的漏洞,甚至还将袭击者的人数增加到两个。爱德华还告诉警方他曾和前牙医助理有染,但是他们的关系在一年前就结束了。可没多久,爱德华又翻供称他在不久前还和这名牙医助理约会,并和她发生了关系,他还告诉警探,他和好几名有夫之妇都有暧昧关系。
就在爱德华不断更改口供的时候,伊丽莎白的朋友告诉警探,伊丽莎白经常向自己倾诉她丈夫的不轨行为,虽然伊丽莎白很努力地想要改变这个局面,但伊丽莎白已经厌倦了爱德华每周五都会晚归的行为。她告诉朋友,如果爱德华在这周五的时候依然晚归的话,那她就要和爱德华摊牌。这条线索的发现意味着爱德华和伊丽莎白在周五晚上很可能发生了冲突或争执,而伊丽莎白的死则另有蹊跷。
爱德华出院后便按照律师的建议拒绝和警方沟通,为了获得更多证据,警方不得不将调查方向转移到爱德华的哥哥尼尔身上。尼尔所提供的口供和爱德华所讲的几乎一样,但警方并不相信这些漏洞百出又自相矛盾的供词,他们希望尼尔能够接受测谎,但尼尔以测谎结果未必正确和“错误的结果”会影响他的声誉为由,拒绝了警方的要求。
最后,在警方的强烈要求以及尼尔家人的请求下,尼尔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他愿意在10月份的时候在法院和警方面谈。约定面谈的当天上午10点15分,此时距离面谈约定时间已经过去了15分钟。就在警方想要提醒一下尼尔的时候,他们接到通知,尼尔驾驶的本田汽车撞上了一辆重卡,尼尔当场死亡。交通部门勘验后发现,尼尔当时应该是向着远离法院大楼的方向行驶,而他与大卡车相遇的时候又因为打弯过猛被撞,验尸官认定尼尔的死亡属于自杀,但事实真相却再也不能够为人们所知。
伊丽莎白被害一案发生一年后,巴里市警方搜集到了大量间接证据(比如,警方在犯罪现场发现了爱德华的指纹和毛发,但卧室本来就是爱德华的,所以这些证据并不能说明什么),这些证据无不指认爱德华·格伦·沃尔西弗就是杀害妻子伊丽莎白的凶手。
但因为警方没有掌握法律意义上的有效(直接)证据,所以他们并不能逮捕或控告爱德华。警方怀疑爱德华在给尼尔打电话之前已经将犯罪现场处理过了,所以警方一直找不到更有力的罪证。
现在警方如果想要将爱德华逮捕,那他们只能找到一位支持他们观点的专家,并让专家出具支持他们观点的凭证。巴里市警局决定找一位FBI的犯罪心理学家来分析此案,他们将手中所掌握的所有证据移交给FBI,然后等待FBI的回复。
FBI资深特工约翰·道格拉斯针对爱德华医生所提供的口供做了一个假设,如果侵入者的目的是为了偷盗,那么这名潜入者首先不会选择在周末的时候入室偷盗,因为周末的时候主人在家的可能性是极高的,而爱德华家停在院内的两辆汽车就足以吓退最大胆的盗窃犯(盗窃犯往往都希望以最低的风险获得最高的报酬,而该案中,盗贼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而且盗贼又为何要选择从二楼的窗户潜入呢?并且还在潜入后不查看二楼房间、卧室的情况下直接下楼?这样做的意义何在?
即便这些假设全都成立,那为何盗贼在制伏爱德华之后没有将爱德华手中的枪拿走,难道这名盗匪根本不怕爱德华醒来后用枪制服他吗?再加上警方反复查证的结果显示爱德华家并没有丢失任何物品,所以,入室行窃的假设几乎是不能成立的。
如果潜入者是为了报复、行凶而来,那为何潜入者没有随身携带武器?没有携带武器就意味着预谋杀人的假设是不成立的。伊丽莎白没有被性侵又意味着预谋强奸失败而导致杀人的假设也不成立。此外,行凶者为何会在制服爱德华之后,将他弃之不顾,反身前往楼上将伊丽莎白掐死,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要知道在凶杀案中,“掐死”是一种非常个性的杀人方法,这种杀人方法通常被称为“近亲型杀人”,所以这种杀人方法几乎不会被陌生人所采用,而犯罪现场被故意布置成强奸现场,凶手却没有实施强奸行为,这是十分矛盾的。所以种种迹象显示“潜入者”应该是不存在的,而现场遗留下来的线索则很可能是真凶故意布置出来,用以迷惑警方视线的“工具”。
爱德华脖颈和后颅上的伤痕太造作,这和他描述的激烈搏斗完全不符,再加上他对妻女的表现过于冷漠。而他在哥哥尼尔赶到现场的情况下,依然没有上楼查看或者让尼尔前去查看妻女情况的意思,这从侧面证实他对楼上的情形是很清楚的。
最关键的一点是,任何私闯民宅进行犯罪活动的人都会在第一时间解决掉对他有威胁的人。所以,当时持有手枪的爱德华是没有理由幸存的,种种迹象表示爱德华·沃尔西弗就是本案的最大嫌疑人。
几经分析之后,约翰确认警方的考量是明智的,但他还是建议警方继续搜集间接罪证,只有让这些罪证构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链,才能真正将爱德华·格伦·沃尔西弗定罪。就在警方加紧调查的时候,爱德华将自己的诊所搬迁到了弗吉尼亚州的福尔斯彻市。
1989年10月30日,警方所掌握的间接罪证终于构成了一条严密的证据链,他们将这些间接证据和约翰·道格拉斯出具的分析报告提交给法院,这一次警方如愿以偿地获得了逮捕令。1989年11月3日,在伊丽莎白被害38个月后,巴里市警局协同弗吉尼亚州州警以及福尔斯彻市警局将爱德华·格伦·沃尔西弗抓获。爱德华·格伦·沃尔西弗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法院以三级谋杀罪的罪名判处爱德华服一个无期徒刑。
【摆放尸体的含义】
在部分凶杀案中,行凶者会有意识地将受害人的尸体摆放成他们想要的造型。这样做的目的通常有两种:
第一,为了满足杀手内心中所产生的变态幻想。这也是杀手们犯罪的动力之一。大多数连环杀手和性犯罪者都是心理有缺陷的人,他们内心中会产生羞辱他人或者羞辱曾经羞辱过他的人的幻想。一旦杀手们的幻想对象失去生命,成为任人摆布的尸体,那么他们就会任意摆布、羞辱受害人的尸体。在这些杀手看来,这是他们唯一能够控制他人的机会。
第二,为了制造迷惑警方的假象。在本文中,案犯爱德华在杀死妻子之后,故意将妻子的尸体摆放成一种被“凶手”侵犯的假象,并围绕这个假象布置了案发现场,伪造了“真凶”的犯案过程等行为都是为了达成这一目的。
爱德华这样做就是为了把警方的调查目标从自己身上转移开,以此来为自己赢得逃脱法律制裁的筹码或时间。如果杀手们的设计足够精巧的话,取得这种结果的概率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