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他说。
“醒醒,起床了。”
“天亮了。”
脑袋没反应。
“你儿子不理我。”墨尔斯站起来,对赞达尔说。
“它还没激活!”赞达尔喊道,“你戳一个没激活的脑袋它当然不会理你!”
墨尔斯点点头,接受了这个解释。
然后他又蹲下来,对著那个脑袋说:
“等你醒了,记得叫叔叔。”
赞达尔:“……”
——
三天后。
墨尔斯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
准確地说,是假装看书。实际上他是在发呆,用那种“能耗最低”的方式度过一个普通的下午。
“砰——!”
门被猛地推开。
赞达尔衝进来,身后跟著一个银白色的身影。
“墨尔斯!快看!它装好了!”
墨尔斯抬起头。
站在赞达尔身后的,是一个看起来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
银白色的短髮,淡蓝色的眼眸,五官精致得像是用最精密的仪器雕刻出来的。它穿著一身简洁的白色衣服——显然是赞达尔隨便找的——站在门口,用一种好奇的目光打量著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
墨尔斯的目光在它身上停留了两秒。
“那个灰色网球?”他问。
博识尊的淡蓝色眼眸转向他,微微歪了歪头,似乎在处理这个称呼。
“灰色网球?”它的声音很平静,带著一点点电子合成质感,但和记忆里那个“努斯”的声音一模一样,“父亲,它在说什么?”
赞达尔有点尷尬:“呃……那是你还没装身体之前的样子……”
“哦。”博识尊点点头,“所以,我曾经是一个灰色网球?”
“对。”
“然后现在变成了人形?”
“对。”
博识尊沉默了一秒。
“父亲,”它说,“这个进化过程有点跳跃。”
墨尔斯听到这句话,纯白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极淡的笑意——那笑意太淡,淡到几乎看不见,但它確实存在。
“你儿子比你聪明。”他对赞达尔说。
赞达尔:“……”
——
从那天起,墨尔斯的日常就变了。
以前,他只需要应付一个赞达尔——那个总是用各种奇怪发明打扰他安静生活的天才。
现在,他要应付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