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还有一张顾清舟在办公室里开会的照片。
那个宽敞明亮、充满了设计感的loft办公室,那些顶级的苹果电脑,还有那些穿著halot恤、眼中闪著光的员工。
这一切都在告诉她:这不是重名,也不是谣言。
这就是那个曾经为了给她买个包而刷爆信用卡的顾清舟。
这就是那个在雪夜里被她无情拋弃的顾清舟。
“怎么……怎么会这样……”
林筱喃喃自语,脸色惨白如纸。
短短两个月。
从破產负债的丧家之犬,变成了身价千万的科技新贵。这种巨大的落差,让她感到一种荒谬的不真实感。
“筱筱,你看!”
旁边的莎莎也凑了过来,看到杂誌后,忍不住惊呼出声,“天哪!真的是顾清舟!他……他发財了?!”
莎莎的语气里,除了一丝震惊,更多的是一种难以掩饰的酸味和……幸灾乐祸。
“哎呀,我就说嘛,以前看他就觉得这人有潜力。你看这气质,哪像是个穷人啊。”莎莎阴阳怪气地说道,“可惜啊,有人没眼光,把珍珠当鱼目给扔了。嘖嘖,一千万美金啊,那得买多少个爱马仕啊。”
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刀子扎在林筱的心口。
她下意识地抓紧了手里那个罗伯特送的包。
不知为何,此刻看著这个包,她突然觉得那个橙色如此刺眼,那个皮质如此廉价。她想起前两天在网上看到的一篇鑑定贴,说罗伯特经常在唐人街买a货送人……
一种巨大的恐慌和悔恨涌上心头。
她扔了芝麻,捡了个烂西瓜?
不。
林筱咬著嘴唇,眼底闪过一丝不甘。
“他肯定还是爱我的。”
她在心里疯狂地给自己洗脑。
“他以前那么爱我,为了我什么都肯做。他现在这么努力,肯定是为了证明给我看,为了挽回我。对,一定是这样!”
“那天在选美现场,他没有揭穿我,还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肯定有留恋!”
林筱深吸了一口气,挺直了腰背。
她是林筱。她是校花。只要她勾勾手指,顾清舟肯定会像以前一样,摇著尾巴跑回来。
到时候,那个千万身价的老板娘,还是她。
“走。”
林筱把书扔给莎莎,转身就往外走。
“去哪?”莎莎愣住了。
“去soho。”
林筱拿出化妆镜,补了补口红,露出一个势在必得的微笑。
“去拿回属於我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