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酒吧林立,弥可牵着若思来到其中一家。
“铃!铃!”
施弥可推门进酒吧,门铃响着雀跃的气氛。
"Hey。MikeHowsitgoing?"(“嘿,迈克,你好吗?”)酒保Jason(杰森)一见到施弥可立刻问好。看来弥可常来光顾。
秦若思以前跟朋友来市中心,只会逛超市、吃唐人街有名的叉烧饭、韩式红豆章鱼烧、鱼生寿司等等。大一开学迎新时期,若思凑热闹跟其他新生聚在市中心里的酒吧一两次,到现在大二快结束,总共没逗留超过五次,每次只喝半杯酒。有一回,几个男女跟她只叫了可乐,无酒精。
“I’mgood,Jason。You?"(“我还行,杰森。你呢?”)施弥可朝酒保眨眨眼,挂上一抹只向熟人展示的笑容。
施弥可边说边拉着若思坐上酒吧专有、没靠背的椅子。
"Imgoodoverall。Whatdrinkdoyouwanforthiscutegirl?"(“我总体来说还不错。你想给这位漂亮的女孩点什么饮料呢?”)
桌子后面的酒保神色艳羡,像看好戏的样子,一边擦拭着杯子,一边抬眼看着若思。
“Whiskey。"(“威士忌酒。”)弥可笑说。
酒保杰森拥有四分之一菲律宾血统,二分之一中国血统,其余不详,长相华裔,又带有异国风情、深邃五官和蜜色皮肤,而且光滑得一看就知有保养。他虽然上了年纪,发福了点,但是也难掩帅气,吸引酒吧里男女老幼的目光,看得出年轻时肯定很帅,颇有情场老手的模样。
“Whiskey,fortwo"(“威士忌,两人份”)杰森以宏亮的声音吩咐着身后一个年轻帅小伙儿。
两杯酒端到弥可和若思面前。施弥可举杯,豪气地一饮而尽,叫了第二杯,秦若思自私地渴望施弥可的这一面只有她能看到。
施弥可用拇指和食指磨蹭酒杯边缘,冷漠爬上他的眼神,借着微醺酒劲对秦若思道出平时难以启齿的事: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十岁那年我爸死后,我妈怕辛苦建立的公司后继无人,又怕我跟我爸一样死得早,就想让我早点定下来,生孩子,生越多越好。所以,自十四岁那年起,我常跟一些猪朋狗友到酒吧玩乐。我并不是个单纯的人。”
并不是个单纯的人。
秦若思琢磨这句话。
施弥可轻轻摇晃着酒杯,液体在里面翻腾,像他心里泛起的难以平息的浪潮。他喝了一口,喉结滚动一下,接着说:
“你知道,传宗接代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得慢慢熟悉、启蒙。只要没影响学业,我妈也没有阻止我,还想谢谢我的朋友呢。”
酒精将弥可眼睛、脸颊染成红色。他又停顿一下,继续:
“我一直那样生活,在温哥华风评不好,考到多伦多大学,就过来念了。我在这里收敛了很多,一心向学,兑现我曾许下的誓言:接手“一六地产”,绝不容许我父母的心血落入外人手中。”
“知道了。你肯定吃了很多苦。”秦若思不太懂安慰人。她搭上他的肩,只想一直陪着他。
秦若思进入酒吧前已经做了最坏的准备,她并没有被施弥可这些话吓到。人不可以貌相。施弥可看上去乖巧嫩白,原来他的过往不为人知。至少,大学里没有人知道。
她喝了半杯酒已停下来,施弥可没有逼她喝完,自己继续点酒,喝了很多,也说了很多。
秦若思眼睛氤氲,怜悯地捧着弥可醉得白里透红的脸,轻啄他脸颊一下。弥可扶上她后脑勺,温柔地揉捏她眉骨上的菱角,他的热吻落在她眉毛、眼睛、耳朵、鼻子,最后停留在那两片软肉上很久。他抱着她,一直疼爱地往她脸颊蹭,热气让她觉得冬日的夜里突然不再寒冷了。她的红唇紧贴他额头,想把他的烦恼都扫走,轻声道:“乖。”
离开酒吧的时候,施弥可眼神布满疲惫,坚持送她回新学院的威尔逊宿舍,然后自己回家。
施弥可家里给他在约克维尔区(市中心北侧)买了房,方便他上学。没毕业就买房的人,都象征着家里有“钞能力”。秦若思是秦氏企业接班人,独生女,娇生惯养,也没尝过苦头。家里人不给她买房,让她住宿舍,是要她在大学里尝试独立,也因为自从她堂姐被绑架后,秦氏行事更低调,绝不会让她声张炫富。
每当秦若思看到暴发户同学将Lxx,Gxxx牌子的巨型包装袋堆积在宿舍走廊的公共垃圾筒,都想发笑。
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校园里,秦若思穿牌子不特出的衣服,只有出席家族聚会和社交宴会,才会戴名牌包包。偏偏秦若思能驾驭朴素、也配得起奢华。她轮廓分明,眉目如画,淡妆浓抹都合适,而且身材姣好,穿什么都好看。
秦若思很清楚自己的优点,搭配衣着的技术一流,朋友时常问她衣服在哪里买。其实应该问衣服穿在谁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