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澈算是见识到了【健步如飞】的威力,起步爆发堪比摩托车,常態加速下,人眼根本没办法反应过来。
这速度跟迅雷会员有得一拼了。
“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斯托姆心中咋舌。
如果身体还是他控制的话,估计早已经脸色泛白,双腿颤抖,站都站不稳。
这场面实在可怕,宛如人间地狱。
虽然往日里西雅图也不是什么乐园,到处都是散发著臭气,浑浑噩噩,亦或者死在街头,手里捧著“小白花”的流浪汉。
但跟眼前这场景比起来,只论衝击力,还是稍弱一筹。
斯托姆捡起帮派头目的手机,离开现场。
也不管身上的血跡,在街边长凳上坐了下来。
周围行人全都选择绕开,没有一人敢走进他十米范围之內。
“先生,您需要水和纸巾吗?”
一道稚嫩却又显得怯弱的声音响起。
斯托姆转过头,却见旁边站著一个黑人小男孩,约莫四五岁,戴著顶红色棒球帽,手里拿著一瓶水,一包纸巾。
似是因为害怕,身体都在微微颤抖。
“你不怕我?”
斯托姆摘下眼镜,擦了擦上面的血跡。
“怕。”
小男孩重重点头。
斯托姆重新將眼镜戴上,“那你还来推销纸巾。”
小男孩说道:“我觉得你可能需要,而且我也能卖钱。”
顿了顿,又补了句:“我需要钱。”
“小小年纪,为什么需要钱?”
斯托姆明知故问。
穷孩子早当家。
家里经济不好的时候,很多孩子从小就开始赚钱。
这些钱不是给他们买玩具,而是给他们活命。
“我需要钱,买麵包和牛奶。”
“枪呢?”
“枪不行。”
小男孩摇摇头。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