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现在本宫要你还。”
沈惊鸿抬起头,目光平静。“殿下请讲。”
太子的手指在案上轻轻敲了两下。“陛下年事已高。二皇子虽因边功一事暂时收敛,但其党羽遍布朝野。禁军里有他的人,六部里有他的人,地方上有他的人。本宫需要你留在京城。不是以边将的身份,而是以兵部侍郎的身份,你,可愿意?”
沈惊鸿沉默了一瞬。兵部侍郎,正三品。执掌天下兵马调动、将领升迁、军饷拨付。这是大梁军方最核心的权力位置之一。太子把他放在这个位置上,是要他成为东宫在军方的柱石。不是带兵打仗的将军,是坐镇中枢的重臣。从边关到朝堂,从杀敌到理政,从一刀一枪拼出来的战功到一字一句磨出来的奏折。
“能为殿下肝脑涂地,臣在所不惜。”
太子点了点头,“那我日后找个合适的时机,便提请父皇拜你为兵部侍郎。”
太子而后转向林怀瑾。
“怀瑾,你与惊鸿熟识。日后兵部的事务,你多帮衬他。翰林院那边,本宫会安排。从今日起,你以中书舍人兼领东宫詹事府少詹事。”
林怀瑾垂下眼帘。“臣领命。”
走出东宫时,天色已近黄昏。夕阳将宫墙染成暗红色,像凝固的血。两人并肩走在宫中的长廊上。廊下的灯笼还没有点亮,暮色将他们的身影吞没,只剩下两个模糊的轮廓。
沈惊鸿忽然停下脚步。“怀瑾,我答应殿下了。留在京城,做兵部侍郎。不是因为欠他一条命——是因为你在这里。”
林怀瑾看着他。夕阳落在沈惊鸿脸上,将那道伤疤染成淡金色,将紫金冠的红宝石映得像一颗即将沉入地平线的落日。他伸出手,握住了沈惊鸿的左手。残缺的疤痕贴着他的掌心,温热。
“惊鸿。你留在京城,不是因为我在这里。是因为你想留在有我的地方。我也是。我留在东宫,不是因为我姓林,是因为你想走的路,我陪你走。”
沈惊鸿的眼眶微微泛红。他反手握紧了林怀瑾的手。夕阳沉到了宫墙以下,暮色四合,廊下的灯笼次第亮起。红色的宫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像一条蜿蜒的火龙。两人并肩站在长廊里,握着彼此的手,看着夜色一点点漫过皇城。紫金冠的红宝石在最后一缕暮光中闪了一下,然后融入了夜色。
那是冠军侯的冠冕,也是沈惊鸿的。从今往后,这两样东西,再也不会分开了。
“怀瑾。我要回雁门关一趟。”
林怀瑾的脚步顿住了。月光照在他脸上,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沈惊鸿。
“英烈碑的事,我要亲自去盯着。选址、碑文、刻字,每一个阵亡弟兄的名字,我都要亲自核对。户部拨银容易,但银子能不能一分不少地用到碑上,需要有人盯着。工部督造容易,但工匠会不会偷工减料,也需要有人盯着。”沈惊鸿的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说得很稳,“那些名字,是我欠他们的。刘三宝的腿,孙大乙的腿,老孙的后背,野狼坡的三百人,葫芦谷的八百人,狼居胥山的三千人,孙小乙。他们替我死了。我替他们活着。这座碑,是我能替他们做的最后一件事。我不能让它出任何差错。”
林怀瑾沉默了很久。廊下的宫灯将他的影子投在青石板上,月光将沈惊鸿的影子投在他旁边。两道影子交叠在一起,一道长,一道短。他没有问“什么时候回来”,也没有问“我能不能跟你一起去”。他只是伸出手,握住了沈惊鸿的左手。残缺的疤痕贴着他的掌心,温热。
“多久?”
“快的话,两个月。选址要勘地形,碑文要等陛下亲笔,石料要从代州运。慢的话,可能要入冬甚至更久才能回来。”
林怀瑾点了点头。他松开手,从腰间解下一柄短刀——刻着“怀瑾”二字的那柄。他将短刀递到沈惊鸿面前。
“这把刀,你带着。”
沈惊鸿看着那柄短刀。月光照在刀鞘上,将“怀瑾”二字映得清晰。“怀”字的竖心旁刻得太深,刀锋滑开了一小道,留下一道斜斜的划痕。“瑾”字的“堇”部少了一横——那是刻的时候手抖了,刀锋滑开了。
“我给你的,是让你防身的。不是让你送回来的。”沈惊鸿没有接。
“我知道。”林怀瑾的声音很轻,“所以你要回来。亲手把它还给我。”
沈惊鸿看着他。月光下,林怀瑾的眉眼被映得格外清晰。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没有挽留,没有不舍,只有一种他见过无数次的东西——是信任,是等待,是“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笃定。他伸手接过短刀,挂在腰间。和“刀在人在”并排挂着。两把短刀,一把刻着他的誓言,一把刻着他的名字。刀鞘随着他的动作轻轻碰撞,发出细微的声响,像两颗心在轻声对话。
“两个月。”沈惊鸿的声音沙哑,“等我。”
林怀瑾微微一笑。“等你是我的事。你只管去。”
翌日,沈惊鸿便动身了。他没有带太多人,只带了赵破奴和几个亲卫。紫金冠留在京城的别院里,用一块青布包好,放在林怀瑾的枕边。他穿着玄色便服,骑在青骢马上,出了正阳门,向北而去。
从京城到雁门关,迢迢千里。来时是凯旋,万人空巷,香案从正阳门摆到皇城根。走时是清晨,朱雀大街上只有早起的菜贩推着独轮车,车轮碾过青石板,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没有人知道他走了。没有人知道他要去做什么。他只是一个打了胜仗的将军,封了侯,得了赏赐,本该在京城享福。但他骑着马,往北走,去替那些再也没有回来的人,立一座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