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还没结婚,两个女朋友的话,这只能说明对方是个討女人喜欢的傢伙,甚至往深处想想,身体素质应该也不错,这也是一种不错的“天赋”。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闺女还没有认识到她自己的內心,所以才会每每烦躁。
易翱翔要做的,就是要引导闺女认识本心。
正如罗曼·罗兰所言,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感情也是这样,如果她深入了解以后,这层好感依然存在,易翱翔就坚决支持闺女的所有选择。
“形式”不重要,“喜欢”最重要!
“既然这些人,你都不喜欢。”
易翱翔故意说道:“那我就和你姑姑言语一声,再稍微扩大一点范围筛选。”
“別选了!”
易保玉没好气的反对道:“显得我好像没人要一样!”
“选择面大一点,你才可能遇到真正的mrright。”
易翱翔看似在劝说,实际意有所指:“不然你都不知道自己喜欢谁,按照爸爸的经验,其实真正的喜欢一个人,往往是会不知不觉的想靠近对方。“
“是——是吗?”
易保玉愣了一下,这句话就像是一枚炸弹,在心底炸出了翻天覆地的水花。
她突然想到自己了。
刚才那个电话,难道就是看到陈著要离开,所以就用“烦躁相亲要离开首都”为幌子,实际上就是本能的想接近他?
“当然了。”
易翱翔像是引导,又像是帮著闺女拨开重重迷雾:“我们上学时碰到喜欢的小朋友,听说他转学都会在难过很久,甚至都会考虑跟他起转过去。”
“那如果——”
格格明显入局了,沉默了一下问道:“对方有女——结婚了呢?“
易翱翔听懂那前半截话的意思,欲盖弥彰的掩饰而已,但他故作不知的说道:“结婚了更好啊,反而多了一个认清那个人的渠道,从他的妻子,从他的家庭,从他的孩子都可以进行侧面了解。”
格格目光游移,应该是听进去了,只是还没下定决心。
大概寻找本心的过程,本就是一场兵荒马乱的征途。
“小玉。”
这时,易翱翔终於拿出自己混跡女人堆里多年的“焚诀”,认真且篤定的说道:“有时候我们去了解一个人,最终目的並不是为了得到对方,而是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更加丰富、更加立体、更加清晰的认识自己,从而在未来更好的拥抱自己。”
“好了,我晚上打算约个朋友吃饭。“
易翱翔看见格格陷入沉思,也不多加打扰,留下一句话准备离开。
“等等!”
格格突然抬起头,匆匆忙忙的:“如果双差距很大呢?”
“啊?”
这一瞬间,易翱翔差点迷糊了。
陈著和你的差距很大吗?
闺女別不是不喜欢陈著吧,这才是真正的大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