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候,
嘀!嘀!
一阵刺耳的汽车喇叭声从身后传来。
方书文回头一看,一辆四轮黑色汽车正从街口拐过来,流线型的车身在晨光下鋥亮反光。
是一辆进口的福特汽车。
方书文认得,这是郭子明的家里的车。
汽车在校门口停稳,副驾驶的门先开了,跳下来一个穿黑色短褂的跟班。
小跑著绕到后座,弯腰拉开车门。
车门一开,先伸出来的是一双鋥亮的黑皮鞋。
然后穿著一身崭新灰色派乐蒙西装的郭子明骚包的下了车。
上衣口袋里,別著一支金笔,笔帽上的金色在阳光下晃得人眼疼。
郭子明。
原主巴了两年的人。
郭子明下了车,目光在人群中一扫,一眼就看见了站在校门口的方书文。
他嘴角微微一挑,抬手就把手里的牛皮书包朝方书文扔了过去。
“拿著。”
两个字,轻飘飘的,像是吩咐自家下人。
方书文没动。
书包从他身侧飞过去,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溅起一片灰。
郭子明脸上的笑意僵住了。
他皱了皱眉,迈步走到方书文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了他一眼。
“怎么回事?”
声音冷了下来。
方书文看著眼前这张脸。
郭子明长得不差,浓眉高鼻,五官端正。
再加上一身考究的衣著,往人群里一站確实有几分鹤立鸡群的意思。
但那双眼睛里透出来的东西,方书文太熟了。
那是看狗的眼神。
在原主的记忆里,郭子明从来没把他当过同学。
使唤他跑腿买东西,心情不好时踹两脚也是常有的事。
而原主呢?
不但不觉得屈辱,反而觉得能巴结上郭大少是莫大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