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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爬出了坑,晚上就要重新找地方休息。
对这片森林最为熟悉的格里芬,主动担任起了寻找落脚地的责任。
在那之前。
“先进食吧!”
他扭头将地上的兔子叼了过来,‘砰’的一下放在了林听云的面前。
“吃掉这只兔子,我们就出发。”
不说进食还真有点忘了,刚刚只顾着郁闷了,饥肠辘辘的肠胃似乎都有点饿过了。
“啊呜——!”
林听云也没客气,扑上去就是一阵撕咬。
尖锐牙口可以轻松的破开兔子的皮毛,将里面的肉直接撕出。
她一边咀嚼一边挪了挪身体,示意道:“格里芬,你也来吃!”
一整只成年兔,对郊狼来说有点大。
她根本吃不完。
“你先吃。”
蹲在她的身侧警戒着附近的动静,格里芬舔了舔嘴巴却没有凑上去。
一只兔子的分量本就不多,他要挤过去吃估计没几下就能吃完,到时候郊狼吃不饱自己也吃不饱。
不如紧着一只吃饱。
反正狼很耐饿。
“唔。”
格里芬能想到的,林听云自然也可以。
想想自己一背包的食物,还真不用为了省着点而抠搜。
她狠狠地咽了几口肉,开始盘算着如何合理的拿出。
后面要一起生活了,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丛林。
总不能让格里芬一直这么饿着吧?
几分钟后。
“我好了,你吃吧!”
将地上的兔子啃食了一半,林听云满脸是血的让开位置,蹲在旁边清理毛发。
格里芬这才走上前,低头撕扯兔子,两三口就咽了下去。
于是等林听云一个回头再看过来的时候,面前的狼已经站起来准备走了。
“走吧!天要黑了。”
这家伙吃的这么快吗?
林听云张了张嘴,着实被惊讶到了。
那半只兔子她可是吃了至少五分钟呢!
怎么在格里芬的嘴里,好像也就塞个牙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