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岑一定是个健身达人,不然胸肌不能那么大。
她感觉自己的手是一巴掌抓不完他的一边胸肌的。
男人看着她,身体故意往她掌心压。
像是要把胸肌送给她抓一样。
他只是微微给了点压力。
江贞语顿时感觉一股不知名的热流迅速从脚底板传上来,经过心脏,烧得她的小心肝砰砰砰的乱跳。
那股热流顺着手臂迅速穿到掌心。
掌心都冒汗了……
气氛瞬间暧昧得无法形容。
江贞语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此刻是怎样的,只觉得自己好下流。
她僵硬的把手收了回来。
手指还保持着抓胸肌的弧度。
她另一只手赶紧按下了自己的爪。
手心的热汗全都擦在了自己的牛仔裤上。
美男计果然刺激。
难怪那些富婆喜欢保养小帅哥了。
孟岑很喜欢她的反应,却又很不解。
她都和陆京谈了六年的恋爱了。
怎么面对男人,表现得那么紧张和不知所措?
但尽管好奇,他也不会傻得去提她的前任。
他巴不得她的世界里,从此不会出现陆京这个角色。
关于她家里的那件外套,明明就是他的。
为什么会被认为是陆京的衣服?
——
大四的那个夜晚。
下了很大一场雨。
他本在自行车车棚里打算等雨停了再走。
却见一抹熟悉的身影从教学楼里跑出来,不顾滂沱大雨,没有任何遮挡雨水的器具,就这样冲向校门。
雨下得很大,他看不见她脸上是不是泪水,但是看见她着急又伤心的表情,他想,她在哭。
他没做任何思考,骑上自行车就追了过去。
身上的外套是皮质的,防水。
他拦在她前面,脱下外套盖在她的头上。
“去哪里,我送你。”
这六个字,是他大学时期和她说过的唯一六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