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天黑,我还待在太平老街。
在巴蜀菜馆吃过晚饭,就去了楼上网吧,跟打工仔、打工妹联网打游戏。
“彬哥,今晚我是你的队友,够我吹一辈子了。”
“你不要不务正业,好好赚钱,然后回老家娶媳妇,孝敬爹娘。”
“是,彬哥的嘱咐我一定听。”
髮型时髦,衣服花里胡哨的打工仔一看就很叛逆。
他爹妈说话,他都不一定听。
但是我说话,他就喜欢听。
主要原因是,他爹妈不捨得打疼他,但我捨得。
传说中,彬哥力量无穷,速度奇快,出手就能把人给废了。
手机震动,看到来电是野玫瑰的前夫费通,我走出网吧,接起电话。
“老费,啥事?”
“阿彬,方便的话,你来大时代,商量点事。”
“行呢,刚好我在外面,等会开车过去。”
以前的野玫瑰夜总会,变成了大时代夜总会。
野玫瑰去了奥利达电子公司当总裁。
费通接手柳家的灰產之后,表现比企业家都积极。
我驱车赶到大时代夜总会。
费通带著十多人,在楼外迎接。
看到我,费通伸开了胳膊,我和他来了一个拥抱。
“老费,年后你的精气神更好了,风采不减当年。”
“毕竟不再年轻,六十多岁了,这辈子都不可能有阿彬你那么猛。”
费通的心態很嚇人。
都六十多岁了,试图跟我比猛。
同龄的格斗高手都不是我的对手,这个老傢伙真敢想。
我吸了吸鼻子,並没有闻到碰过毒的味道。
乘坐电梯,到了五楼总裁房间。
费通拿了白兰地,要倒酒。
我摆手,笑道:“要开车,不喝酒。”
费通有点理解不了我的思路:“阿彬一直都这么自律,为什么?”
“还能为了什么,为了自身安全。
如果喝高了去开车,谁知道会撞到哪里去?
老费,你这里不缺好茶,沏一壶给我喝。”
说话时,我也在观察房间布局。
比野玫瑰待在这里时,更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