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无法想象她举着手机噼里啪啦打字发邮件时,还坐在祯炎对面喝咖啡。人家还没走呢,就表示要敲锣打鼓欢送他哥屋恩滚蛋。
我也想象不出风度翩翩的祯炎当场看完邮件后,会跟Ja聊些啥。
他会不会问,你怎么派了个社恐十级的员工来送我?全程默哀吗?
看到这封email,我莫名想到初入职时,Ruby教我:【工作上的任何事情,哪怕口头已经敲定了,也要给对方再留一封邮件bladwhite。以防未来真的出了错,要追溯源头。】
这个时候你留的邮件记录,就是你的呈堂公证,你的黑与白。
“Goodluck!”Ruby宽慰我。
她见我收到邮件后,将头往后一倒,靠在墙壁上,气若游丝,第三份芝士蛋糕只啃了一口就放在一边。
这luck一点都不good!还好运?屁咧!一点都不好。我心里流下两行宽面条泪。
该摸的鱼没摸到,该卯起来充电的周六也没了!!
明明就两站地铁的事情,或者打车过个跨海隧道,的士费不超过40港币。都三十岁的大男人了,还要人送吗?
我闭了闭眼睛,感到脑袋开始隐隐作痛。
其实道理我都懂,职场逢场作戏嘛。我就是Ja的一颗螺丝钉,一粒小棋子,她正在和祯炎斗法呢,礼数要做足,又不能自己占了下风。
总之,派我这个小喽啰去给祯炎送行正合适。
哎呦~~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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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下午再次见到祯炎,他换下笔挺修身的西服,穿上三道杠的复古运动套装,利落的刘海也轻松散落在额头,一双眼眸光流转,神采奕奕。
整个人顿时年轻了五岁,像朝气蓬勃的大学生。
从酒店大堂的镜子里反观自己,我还穿着千篇一律的黑色西装裙,黑色裤袜和黑色平底鞋,一副周末加班的残样。
上次我穿高跟鞋时他都比我高出一个头来,今天的平底鞋更让我感到两人的海拔差,他垂眼瞧见我的黑眼圈,声音居高临下:“没睡好??”
我努力仰头看他,礼貌笑笑,“还好。”
好。。。。。。个屁!
昨晚我都不敢吃褪黑素助眠,怕吃了之后睡太熟,第二天醒不来。失眠到凌晨,才睡了三个钟,又被隔壁夜班回来的大叔关门声吵醒。
正是周末出门逛街的高峰时段,过往行人熙熙攘攘。
我俩走在一起,画面不太和谐:祯炎一身运动装,青春洋溢,他是这繁华都市里的一处养眼风景,而我就像跟在他身后的黑无常。
“麻烦你了,休息时间还要送我去红磡港铁站。”男人的嗓音隔着头顶上空飘来,清冽又低沉。
“没关系,我就住在红磡,送完你之后,我过个天桥就能走回家。”
“哦?”祯炎的语气意味深长。
周末的红磡地铁站,和每日清晨整齐静谧的军队大潮不同,人依旧多,但添加了活力,像散落在沙滩里的小螃蟹,每只螃蟹动作神速,都有自己的归属目的地。
这次会面的祯炎并不多话,让我轻松不少,我们正好可以各自沉默,缓步前行。
整个送客过程不过半小时,见那高大的背影消失在地铁进站闸口,我才如释重负,拖着两条虚虚的腿一步步往家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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