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政局出来的时候,阳光正好。
雪已经停了,薄薄的一层覆在台阶上,被进出的人踩出一串湿漉漉的脚印。
沈若把结婚证装进大衣口袋里,没有拿出来拍照,没有发朋友圈,只是拍了拍口袋确定它在那里,然后把手插进兜里,看着满地的脚印,不知道在看什么。
“走吧,去接孩子。”她说。
“嗯。”
我们并肩走在人行道上,阳光从前面照过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地上,一长一短,靠得很近又不挨着。
她的手还插在口袋里。
我的手机震了,方远的消息,就三个字加一个标点符号——“成了?”我回了两个字,也是加一个标点符号——“成了。”他又发了三个字加一个标点符号——“恭喜啊。”我看着这三个字,又看了看沈若。
她没看我,看着前方。
“李瀚。”
“嗯。”
“你有没有觉得,我们好像少做了一件事?”
“什么事?”
她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我。“你还没求过婚。”
我愣了一下。“刚才在民政局不是求了吗?”
“那是领证。求婚是求婚,领证是领证,不一样的。”她歪着头看着我,嘴角有一个很小的、带着点狡黠的弧度,“你戒指都买了,不求一下,不浪费吗?”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深蓝色的小盒子,打开。
那枚戒指躺在黑色的绒布上,细得像一根被月光拉长的线。
街上人来人往,有人看了我们一眼,笑了笑走开了。
孩子们在雪地里跑,大人在后面追,有人在打电话。
“沈若。”我叫了她的名字。
“嗯。”
“我不会单膝下跪,这大街上太冷了,膝盖会着凉。”
她笑了。
“我也不会说什么漂亮话。你知道我这个人,嘴笨。我就说一句——我以前觉得,结婚就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过得好就过,过不好就散。但你让我觉得,结婚不是搭伙过日子,是我想跟你一起过。不管过得好不好,我都想跟你一起过。”
她没有说话。
“你愿意吗?”
她伸出手。
不是伸出来让我戴戒指,是伸出来握住了我举着戒指的那只手。
跟昨天在厨房里一模一样,把我的手连同那枚戒指一起握在她的两只手中间,她的手是暖的,被阳光晒暖的。
“你都领证了才问愿不愿意?”她低下头看着那枚戒指,“李瀚,你以后求婚要排在领证前面。这次算了,这次我原谅你。没有下次了。”
我笑了。“好。没有下次了。”
她把戒指从盒子里拿出来,自己戴上了。
不是左手无名指,是右手中指。
戴完看了看,转了转,让它调整到最舒服的位置。
然后把手插回口袋里,转身继续走。
“走吧,去接孩子。晚了他们要闹了。”
童安在方远家,果果也在。
方远开的门,一开门就把我拉过去,压低声音问“领了?”我点了一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