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浴室的镜子前,看着里面的自己。
眼睛布满血丝,下巴的胡茬冒出来一片,脸色灰败得像一张旧报纸。
我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触感粗糙,像砂纸。
这双手,曾经在婚礼上颤抖着为她戴上戒指,曾经在深夜为她揉过酸痛的脚踝,曾经在她哭泣时捧住她的脸,用拇指擦去她的眼泪。
现在,这双手在收集证据,在截图,在录音,在把她推向深渊。
镜子里的人忽然笑了。
不是释然的笑,不是悲伤的笑,是一种自嘲的笑——一种“你也不过如此”的笑。
我一直在告诉自己,我要让她净身出户,我要让她付出代价,我要让她跪在我面前后悔。
我把这些话说了一遍又一遍,说得自己都信了。
我以为这是正义,是报复,是替那个被欺骗了三年的自己讨回公道。
但今天,站在镜子前,我忽然问了自己一个问题:
如果我只是想让她净身出户,现在的证据够不够?
够了。
三十七张聊天记录,证明了她和李志强的婚外情。
三亚的照片和视频,证明了他们共同出游。
那辆奔驰C级的购车记录和转账凭证,证明了李志强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她购买贵重物品。
她亲口说“中奖”的录音,证明了她在撒谎。
沈静秋那边还有更多的证据——开房记录、酒店会员卡、珠宝小票、电影票根。
方远说过,这些证据足够让法院判决她少分或不分财产。
够了。
真的够了。
那为什么还要等?
为什么还要继续演?
为什么还要每天对着她的脸笑,听她说那些漏洞百出的谎言,闻她身上属于另一个男人的味道?
我盯着镜子里的自己,那个问题像一根针,扎在心上,不大不小,但每次呼吸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然后我听到了答案。
不是因为证据不够。
是因为不甘心。
不是因为她还欠我一个道歉。
是因为——我不想让她只是“净身出户”。
我想让她更惨。
我想让她不只是失去钱,还要失去尊严,失去体面,失去所有她在乎的东西。
我想让她的父母知道他们引以为傲的女儿是什么货色,想让她的同事知道她每天笑嘻嘻的脸底下藏着什么肮脏的秘密,想让那个男人抛弃她,让她肚子里的孩子变成一个永远洗不掉的耻辱烙印。
我想让她的人生,从认识我的那一天开始,就是一个错误。
这个念头像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
我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
三个月前,我还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
一个会在加班到凌晨时给她发“你先睡,别等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