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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增进(第1页)

第30章感情增进

转账之后的日子,像是被人按下了快进键。

汪领明显感觉到,“沈曼”对他的态度变了。不是那种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依然是那个优雅从容、不远不近的白富美——但有些细微的、只有像他这种把察言观色当作职业技能的人才能捕捉到的变化,确确实实地发生了。

比如,以前他发消息过去,“沈曼”通常要过十几分钟甚至半小时才回,而且回得简短,惜字如金,像在处理一份不太重要的邮件。现在,他发消息过去,快则一两分钟,慢则五六分钟,必定会收到回复。回复的字数也从以前的“嗯”“好”“知道了”,变成了“好的汪先生”“今天天气不错,你那边呢”“路上开车小心”这样完整的、带着温度的句子。

比如,以前他约她见面,她十次里有七八次会说“今天有事”或者“改天吧”。现在,他约她,她答应的频率明显高了,偶尔甚至会主动发消息过来——“汪先生,今天下午有空吗?来家里喝茶吧,刚到了一批新茶。”

比如,以前两个人坐在一起的时候,她会刻意保持一个拳头的距离。现在,那个距离在不知不觉中缩小了——有时候是半拳,有时候是一个指头,有时候两个人同时伸手去拿茶几上的杯子,手指会不经意地碰在一起。每次碰到的时候,汪领都会装作若无其事地缩回手,而张小则会微微笑一下,像是觉得这事儿挺有意思的。

这些变化虽然细微,但汪领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像一个精明的棋手,每一步都算得清清楚楚。他知道,这盘棋,他已经从布局阶段进入了中盘阶段。布局阶段讲究的是稳扎稳打、不求速胜;中盘阶段则要抓住机会、果断出击。

不能再等了。

他决定趁热打铁。

那是一个周末的傍晚。

春末夏初的庄园,美得像一幅油画。花园里的玫瑰开得正盛,红的、粉的、白的、黄的,一丛一丛地簇拥在一起,花瓣上还带着傍晚的露珠,在夕阳的余晖中闪烁着柔和的光。远处的草坪上,几只白鹭在悠闲地踱步,偶尔低头啄一下草丛里的虫子,又抬起头来,伸长脖子四处张望。

张小和汪领坐在花园里的凉亭下。凉亭是老位置了,白色的罗马柱支撑着圆形的穹顶,穹顶上攀满了紫藤,一串串紫色的花穗垂下来,像一挂挂天然的水晶帘幕。微风吹过,紫藤花轻轻摇曳,发出细碎的沙沙声,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甜香。

张小穿着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衫,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线条分明的小臂。衬衫的领口敞开着两颗扣子,锁骨若隐若现。下身是一条深蓝色的棉麻长裤,脚上踩着一双草编的凉鞋。整个人看起来清爽得像一杯加了冰块的柠檬水,不施粉黛,却比任何精心打扮都让人觉得舒服。

汪领坐在他对面,穿着一件浅蓝色的Polo衫——不是以前那种奥特莱斯打折款,而是最近新买的RalphLauren,领口挺括,颜色鲜亮,把他整个人衬得精神了不少。头发是新理的,脸也是刚刮过的,下巴上泛着一层淡淡的青色,但并不显得邋遢,反而增添了几分成熟男人的味道。

两个人一人捧着一杯茶,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聊的是最近看的书、听的音乐、还有庄园里新开的那片玫瑰园。话题不咸不淡,但气氛很好,好到汪领觉得是时候了。

夕阳正在西沉,把天边染成了一片绚烂的橙红色。云层被晚霞镀上了一层金边,层层叠叠的,像是谁在天上铺了一匹巨大的锦缎。凉亭里的光线渐渐暗了下来,变得柔和而暧昧。管家提前让人点亮了花园里的灯——那些藏在花丛间和树冠里的LED灯次第亮起,暖黄色的光晕在暮色中一盏一盏地浮现,像是有人在天黑之前,提前点亮了一地的星星。

汪领放下茶杯,身体微微前倾了一些。

“沈曼。”他忽然开口,叫她的时候,刻意省略了“女士”两个字,只叫了她的名字。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叫她。

正在低头看手机的张小手顿了一下,抬起头来,目光落在汪领的脸上。凉亭里的灯光不算亮,但足以让他看清汪领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他从未在汪领脸上见过的表情。郑重、认真,还带着一丝微微的紧张。

“嗯?”张小应了一声,把手机放在茶几上。

汪领深吸了一口气。

这个深呼吸是他刻意为之的。幅度不能太大,太大了显得做作;不能太小,太小了显得没有诚意。他对着镜子练了无数次,才找到这个恰到好处的幅度——刚好能让对方感受到他的郑重和紧张,又不至于让人觉得他在演戏。

“沈曼,”他又叫了一遍她的名字,声音比刚才低沉了一些,带着一种他精心调制的、像是从胸腔里挤压出来的深情,“我想跟你说一件事。”

张小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安静地看着他。灯光在他的侧脸上勾勒出一层柔和的光晕,他的表情平静而耐心,像是一个在等待学生回答问题的老师。

汪领垂下目光,像是在整理自己的思绪,又像是在鼓起勇气。他停了大概三秒钟——这三秒钟也是精心计算过的,不长不短,刚好够让气氛变得更加安静、更加专注。

然后他抬起头,目光直直地看着张小。他让自己的眼睛里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水光——不是眼泪,是那种因为动情而微微湿润的、闪烁着的光。

“沈曼,嫁给我吧。”

五个字,一字一顿,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花园里忽然安静了。远处的鸟叫、近处的虫鸣、风吹过紫藤花的沙沙声,所有声音都在这五个字面前退去了。张小没有动,没有说话,甚至没有眨眼。他就那样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目光平静地看着汪领。

汪领的心跳得像擂鼓一样,但他脸上的表情纹丝不动。他没有移开目光,没有慌乱,没有补上一句“我是开玩笑的”。他就那样直直地看着张小,让所有的真诚、深情、渴望,都从他的眼睛里倾泻出来,像打开了一扇蓄水已久的闸门。

“沈曼,”他继续说,声音微微有些发颤,那发颤也是他练了很久才练出来的,颤抖的频率刚好控制在“让人听了觉得他是真的动了感情”的范围内,“从第一次见到你到现在,差不多快一年了。这一年里,我每天都会想起你。不是那种……不是那种刻意的想,就是自然而然的,像呼吸一样,不需要用力,它就一直在那里。”

他顿了顿,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又抬起头来。

“我以前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我觉得那都是电影里编出来的,骗人的。但是第一次见到你的那天,你从车上下来,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背着一个爱马仕的包,戴着墨镜,整个人像是从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一样——那天,我就知道了,我错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

张小依然没有说话,但嘴角的弧度微微有了变化。那不是笑,也不是不笑,而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让人捉摸不透的表情。

汪领继续说,语速不快不慢,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心窝子里掏出来的,带着温度和重量:“后来我找借口去你家还钱,你让我进来了。你穿着那条黑色的裙子,从楼梯上走下来,头发披散着,赤着脚踩在地板上,像一幅画。那天我在你家坐了三个多小时,你跟我说话的时候,我一直在走神——我不是故意走神的,是因为我一直在想,这个女人的眼睛怎么这么好看,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那个弧度怎么这么好看,她低头喝茶的时候睫毛投在脸上的影子怎么这么好看。”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声音又低了一些,像是怕被别人听到似的:“沈曼,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你有钱,有颜,有品味,有教养,你什么都有。我呢?一个农村出来的,没读过什么书,做点小生意糊口,跟你比,我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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