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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去吧,变成紫色

兰落地时,朱雀是十六岁。朱雀子承父业,十六岁时已是闻名江南的评弹艺人。

朱雀从寄居的农舍推门而出。这是秋天,天高云淡,天地中的色彩是一年里最响亮的。朱雀穿灰长衫,脸上现出少年的倦怠。倦怠正如一片正在舒展的花瓣,从他的下巴席卷到额头。中午的阳光照射在粉墙上,寂静使粉墙呈现微绿的惨白,门楣上累累垂垂地蜿蜒着藤蔓,绿叶之中绽放着艳丽的花朵。朱雀运足力气,对着田野放声一吼,却什么也未惊动,依旧是秋日中午诡秘万分的寂静。朱雀叹息一声,一只蚱蜢从一株杂草上掉下地来。接着,朱雀听见田野里成熟的稻粒如雨一样洒落。他的倦怠在瞬间消失,目光变得倔强而深情,低沉而有力地唱道:

一声长啸舒怀抱,漫夜长歌见性情。

不远处的河边,淘米的妇人回首凝望门首伫立的少年。

此时,城里的一条小巷子里,响起一个新生女婴的哭声,那就是兰。兰落地时,朱雀正从他寄居的农舍中推门而出——命运就是这样悄然而至的。

从那个秋日中午起,朱雀毫无变化地过了将近二十年,除了那种难以摆脱的被世界禁锢的焦灼感,他对女人所产生的焦灼也日渐诞生。这样的心情,为他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接纳兰提供了可行性。此时,兰也将近二十岁了。她经常听见朱雀的声音,若在心情很恬静时,也愿意听邻居说说朱雀的事。她对朱雀有着异乎寻常的深刻的了解,她认定朱雀的放浪形骸大都是假装的,因为没有心爱的女人拯救他,所以,他就这样诈痴。兰有了这种想法以后就具备了成熟女人的目光。在婚姻中,在所谓的“天造地设”里,就是这样经过了辛苦的必要的努力。现在,兰还是继续她的努力:她的眸子在百叶窗后面蒙上了绸子一样润滑的光亮。弯弯曲曲的小巷中生着厚实的青苔,小巷尽头是幽静的深宅大院,百叶窗后面坐着脊梁骨挺直的嘴唇淡红的公主,公主一边纳着鞋底,一边无师自通地编织关于巢穴的梦想。朱雀在这时候就成了一只乌鸦或者麻雀,满怀希望地要去寻找一根合适的做巢的树枝。

朱雀正在城里的书场里说《青春之歌》。这篇不宜做说书的长篇书目,让他和听客昏昏欲睡。他那双著名的手在弦子上显得无所适从。巷子里的女人在一起议论过他的手,说他的手让女人魂牵梦萦。不妨这么说吧,朱雀那拨弄弦子的手如果只能这样无可适从的话,还不如替她们搔搔后背。

朱雀说书大都是单档,一人兼饰数角。老听客常讲朱先生“起”的角色无可挑剔。角色之间不串味,是朱雀的一大本领。这样说书的好处是独往独来不受拘束。何况他有个众所周知的毛病:喜欢在半途中更换书目。更换书目事件是这样发生的:老书场,老听客,满场红木雕背椅是仿造的,烫金的折扇是小摊子上出售的。茶气氤氲中,浮着浅浅的奢华。当朱雀放下弦子喝茶,而那口茶显然喝得太久时,便有人朝角落里喊一声:老棺材,发一句话啊。角落慢慢撑起骷髅般形销骨立的老者,他仿佛是从阴影和灰尘里冒出来的。这外号叫老棺材的老者便吊起青筋叫:“朱先生,来个小荤。”

朱雀欣然应允。说了个“刘小官雌雄兄弟”。说完之后,不忘了交待:“老棺材,嘴巴缝缝紧,传出去朱雀要吃苦头的。”老棺材说:“朱先生闲话少讲,弦子拨正,重新来一只狠的。”朱雀说:“老棺材晓得我从来不欢喜说弄堂书,真是我的知音。我来一只‘卢太学诗酒傲王侯’。今天早上,开年终总结会,书记说:一年过下来,大家蛮好。我想蛮好个屁,你推我下井,我落你石头,爷哭娘叫,暗老虎一只只出笼。只有我朱雀最好,嚼嚼白蛆,说说喜话,没有烦恼。书记说一年过得蛮好,大家把团里的蓬尘扫除干净,准备迎接战斗的新一年。在过去的一年中,广大演员通过学习文艺方针政策,自觉说传统书目,群策群力,朱雀,你不要打瞌睡。公安局向你招手哉……好各位听好,朱雀开始了。”朱雀手腕一翻捏住三弦,急风暴雨的起场乐过后,朱雀沉浸于打破禁锢的欢乐中。

不说兰正在把朱雀变成乌雀的事。单说朱雀说林道静嘎嘣辣脆地打了叛徒余永泽一记耳光,林道静的左手或右手麻肿起来的时候,书场外面下起了雨。朱雀从来怕雨,一下雨就要睡觉。他的脑子里敲起了夜里的钟,眼神涣散,身体恍惚如在摇船之中,手腕一如打湿的泥上再也抬不起分毫,舌头堵塞了口腔并逐渐胀大。朱雀含糊不清地说:“各位爷叔阿伯,多有得罪,我要回去困觉哉。”

雨同时也从兰的窗前淅沥而下。一只被雨打湿了翅膀的麻雀落在了兰的窗沿上,兰的弟妹们欢呼一声:抓牢伊,吃掉。饥肠辘辘使儿童变得凶恶,兰也一样的营养不良,但她千方百计地调动起食物转化成的热量,源源不断地提供给心灵做梦。兰忙抬手请麻雀离开,麻雀非但不走,反而冲着兰唱起了小曲。这就有点不合常规了。所以兰的母亲含有深意地说:兰有喜事了。她是个温顺而有心机的妇人,她把兰培养得和她一样。

朱雀睡意蒙眬地到家时,他的老子朱鹤静早已提着戒尺在廊檐下等他。朱鹤静很有先见之明地说,落雨了,小死人又要跌跌撞撞转来困觉哉。朱雀的母亲梅苦着脸对保姆说,我看见这把尺子就想上吊,它一响,我浑身的肉就直跳。朱雀在跨过高高的门槛时打了个趔趄,直冲到朱鹤静面前才刹住脚跟。他向老子问个好,打了个哈欠,温顺地双手撑地,像做操一样,弓起后背。他纤长的十指,只用指尖轻按在地面上,从容不迫地,就如按在弦子上一样潇洒自如。朱鹤静冷笑着举起戒尺接二连三地落在朱雀的后背上,直到他不再想冷笑,就一把甩了戒尺,抬起一脚踹在朱雀的屁股上,作为结束语。朱雀早有准备,在戒尺尚未落地时,他就运开十指牢牢捏住地皮,所以他连晃都不晃一下。最后他站起来,客气地对父亲说:我困极了。他拍拍手上的泥屑回房去了。

朱鹤静打过儿子后,一般情况下是要躲进里屋发作一阵心绞痛,像死人一样瘫倒**,轻轻叫唤呻吟。他是个安静的人,生了个儿子却常常搞得满城风雨,总跟他的安静日子做死对头。所以朱鹤静心绞痛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后怕。他踹过儿子一脚之后要后怕好几日,他总感觉到他是在跟一个杀人犯打交道。想想看,他朱鹤静说书至今,不要说半途退场,一天之中,往返七八个场子也是不敢迟到一秒钟的。但他的儿子,却能随手糟蹋掉一些约定俗成的讲究,听客们听之任之大约是敢怒不敢言罢了。这不是杀人犯是什么?

朱鹤静痛定思痛,决定让儿子早点结婚好有个女人收束他,这件事他不再犹豫不决。他对梅说:“我听说今早上,书记说,公安局要找他了。我看你儿子也是迟早要出事的,还是快点给他娶个女人算了。”梅说:“书记的话比放屁还不如,他掐掐八字给自己算算命,到底乌纱帽能戴多久。话说回来,马上结婚总归是正确的大方向,只要他给我生个孙子,死活就随他去了。”

入夜,雨脚由密集转为结束前的滴滴答答,打在芭蕉叶上像敲醒木似的。朱雀在亮光中睁开眼睛,身上演出用的长袍皱成了一团抹布。入夜,兰偏着脸避开灯光,隔着玻璃朝窗沿上瞥了一眼,窗沿上湿湿地,空空如也。

兰在当年的冬天走进了朱家院子。在这之前,梅满腹心事地与未来的儿媳作了倾心交谈。兰还在纳那双鞋底,这双鞋底的尺码正好符合朱雀的脚寸。兰的脸在窗帘后面躲躲闪闪的。梅以婆婆的身份告诉兰,朱雀从小就不安分,胆大包天。两岁时就会用竹竿把天窗的玻璃全部戳碎,为的是让风透进来吹吹。

兰微笑。

六岁时把木门卸下来给隔壁人家当柴烧。他说那家人家穷得买不起柴。

兰笑出声。

兰说,妈,不要说这些小事,再大的事我也能承受得起。

梅不再说下去了。她知道兰会像她一样疼爱朱雀。这个年轻的女人生到世界上就是为了来宽容一个男人。于是梅带着大功告成的表情站起来,婆媳俩交换一个眼神,就此把朱雀从一只手里交到了另一只手里。

朱家院子里腊梅花开得香喷喷的时候,兰走进门来做新媳妇了。朱雀问兰,你是不是叫兰?跟我娘是一个辈分了。梅兰竹菊。这样吧,也许我们会生两个孩子,一个叫竹,一个叫菊。兰“扑哧”一笑。她对上天给她安排的痴丈夫十分满意。假若这个人今生不是她的夫婿的话,她也会爱他一直到做不动梦的那天为止。兰在笑的时候,眉梢眼角**漾着同谋犯的会意。闺房里的俏皮使兰这个人清晰地凸现出来,有力地逼入朱雀的内心。不用问,朱雀已经了解了兰所有的过去。朱雀把新娘子看了又看,兰想他这种看法就像狗在闻一块骨头。朱雀调起弦子,一曲“密室相会”为兰唱得深情款款。

朱雀对女人基本上没有了解。如果用智力衡量了解程度的话,那他就是个白痴。满城竞传的风流韵事有时候是助消化,有时候是画饼充饥。倒是有一次他把他的女搭档挟持到屋顶上蹲了一夜。这件事他做得有些过分,那女搭档不过是坐在他床边不肯走。朱雀所说的“荤书”也没有教会他怎样去了解一个女人,原因是“荤书”中对女人的描绘遵循的是国画中的写意手法,云里雾里,最多也在似与不似,不似又似的暗示之中。这一来,朱雀注定要像一只没头的苍蝇乱冲乱撞,他的爱是盲目而无可救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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