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钱,江浩並未自己留下。
那些还有家人在世的。
江浩一人分了他们一百大洋,让他们带回家,算是王婆对他们的赔偿。
那些家人不在了的。
江浩则是在酒泉镇花钱给他们各自买了个小院,然后一人给了他们五十大洋。
江浩救出来的人不到百人,一共也就六十多人。
其中大半还是那三十六个女孩。
按理说,十万多的大洋,就算给这帮人一人发一千大洋也完全足够。
但江浩却並没有这么做,因为给的太多,他们不一定守得住。
容易被人盯上。
当然,虽然没有一次给这帮人把钱都发光。
但江浩还是给他们留了一句话。
接下来的三年,他们每个月,都可以来他这里领取十块大洋,作为补偿。
这个领取,不能代领,必须是自己亲自来,见不到本人,哪怕是本人的亲人,江浩也不会给钱。
数天的强化,现在的江浩记忆几乎已到了过目不忘的地步。
只要是他见过的人,都能记住。
是不是本人,江浩自能分辨。
至於剩下的钱,江浩也是一分不留。
全部拿来做善事。
江浩打算成立一个救济会。
酒泉镇,包括附近的村子,如果有谁家里断粮了,那么救济会就会购买粮食,给他们送去,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如果有谁家里有人生病了,没钱医治,这个钱,救济会也会出。
当然,救济会不是谁都帮助,救济会只会帮助那些家庭从未有人犯过错事的。
比如谁家有小偷,那么这个人一家,都会进入救济会的黑名单,不再得到救济会的帮助。
当然,救济会也会做生意。
虽然还剩下九万多大洋,钱还很多。
但这钱再多也有花光的时候,所以做生意是必然的。
不过这些,江浩都不打算自己来。
他哪里有时间管理这些。
这件事,江浩打算交给周芸娘和她丈夫李诚来负责。
李诚在面对危险的时候,能为了老婆和孩子逃命,而选择自己涉险,足以证明他的人品没问题。
而且之前听周芸娘说,她丈夫在新乡市,曾经经营过一家布店,会管理。
而周芸娘同样也上过学,识字,可以做一些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