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停了一下,然后说了最后一句话:“我跟妈妈说,我们可以一起离开。但妈妈说我们没有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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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在第二天下午宣布。
离婚成立。女儿的抚养权归周敏。陈志强被判每月支付抚养费,并被禁止在一年内接近周敏和女儿五百米以内。
周敏在听到判决的时候,终于哭了。喻迟扶住她,感受到她卸下十二年恐惧后的重量。
“谢谢你。”周敏说。
“你做了一件很勇敢的事。”喻迟说。
她们在法庭的走廊里分开。周敏牵着女儿走向电梯,陈小雨回头挥了挥手。
那一刻她知道了:这就是她要做的事情。一个人的声音,有时候可以改变另一个人的命运。
她回到法律援助中心,打开一个新的文件夹,在封面上写下:
“为不可辩护者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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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喻迟回到母亲家。
母亲坐在城市边缘那栋老式公寓的客厅沙发上,正在看报纸。她看到喻迟进门,摘下老花镜。
“你赢了。”母亲说。这不是一个问题。
“你怎么知道?”
“你的脚步。”母亲说。“你赢官司的时候,走路更重,更稳。”
喻迟在母亲对面坐下。母亲的眼角有了皱纹,头发里有了银丝,但右眉末端的那颗小痣还在。
“我想继续做这种案子。”喻迟说。“刑辩。为那些被冤枉的人,被伤害的人。”
母亲的表情变了,嘴唇抿紧,眼睛垂下。
“不行。”母亲说。
“为什么?”
“太危险了。”母亲说。“你不了解那些案子背后是什么。”
“我了解法律。”
“法律不是全部。”母亲说。她站起来,走到窗边。“法律是一张网。但网的下面还有别的东西。”
“什么东西?”
母亲背对着她,沉默了很久。
然后母亲说:“我年轻的时候,在一家研究机构工作。那是三十年前的事了。”
喻迟愣住了。在她的记忆中,母亲一直是图书管理员。
“叫新治。”母亲说。“做的是心理学研究。情绪管理。行为矫正。”
“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