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系中最具破坏力的行星。
质量是地球的318倍,引力是地球的2。5倍,这是一颗超大型的气態行星,堪比巨兽一样的存在。
陆恆悬浮在木星的大气层边缘。
他比任何人类都更接近木星,超级视力能够看到大红斑內部的景象,那更接近人类眼里的地狱。
陆恆直接飞入风暴的核心。
周遭温度骤降至零下145度。
氨冰晶体以超音速撞击他的身体,每一颗,都能轻鬆击穿钢板。
任何一个超人类来了这里,都能被硬生生撞成血雾。
木星大气层中的离子闪电,可不是电鞭女那种挠痒痒。
星球级別的电压能达到数十亿伏特。
蓝白色的电弧在陆恆周围炸裂,將他整个人笼罩在等离子体的海洋中。
陆恆张开双臂。
宛如渡劫的大能,任由风暴將其裹挟。
天雷加身,就像是温水淋浴,空气中的液態金属氢包裹全身,比泡在温泉里还舒服。
“这特么也没劲啊!木星跟个娘娘腔似的,老子的钢门半点反应都没有!“
陆恆作维特鲁姆衝刺状,朝著更深处飞去。
穿过液態氢层,就是木星的內核区域。
这里的温度高达三万摄氏度,比太阳表面还热,压强是地球海平面的数百万倍。
这种环境下,连钻石都会被压成液態碳。
陆恆站在木星核心。
能感受到不俗的威力,因为他的战袍烧没了。
“赔我衣服!“
陆恆对著空气大吼。
木星就像个沉默的寡妇,一言不发,哪怕是陆恆这样的情圣,也受不了冷暴力。
他正好离开木星。
来到太阳表面。
体表战袍重新勾勒。
陆恆抱著手臂,盯著太阳看,他在想要不要飞进去尝尝咸淡。
他虽然是维特鲁姆血脉,但组成他全身的並非智能原子,或许不会受到高能粒子干扰破坏,导致身死?
算了算了,不试不试。
万一死了可就得不偿失了。
他回到地球,算算时间,才离开了不到五分钟。
就是快啊!
陆恆看向躺在沙发上追剧的安妮,他还得试一下另一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