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时候已经见过了,没什么需要特别打扮的,大方得体就行。
等陈鸿远下班接上她,两人并肩朝着外面那条街道走去,一路上遇到了不少跟陈鸿远认识的工人,或好奇或打量的眼神在她身上转悠了几圈。
到了饭馆后,除了白天见到的那几个大学生以外,饭桌上还多了两个人。
“他叫徐玮顺,我的初中同学,在厂里运输队开货车,她是顺子的对象,叫孟晴晴,在县城报社工作。”
陈鸿远言简意赅,三言两语就介绍得清清楚楚。
林稚欣大大方方地迎上去,和他们打招呼。
“林同志你好,我和阿远同岁,你跟他一样管我叫顺子就行。”
“我们两个看上去差不多大,你叫我晴晴就好了,我也就叫你欣欣了?”
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总是有用不完的热情,说不完的话,气氛都不用刻意活跃,就已然热闹得不行。
但是令林稚欣没想到的一个个表现得单纯无害,其实都是酒鬼,喝起白的来毫不含糊,一杯接一杯,直叫人招架不住。
酒过三巡,其余人均是面色都没变一下,顶多就是有人脸红了点儿。
而只是象征性地陪着喝了两杯的林稚欣,却有些微醺了。
这时,有人朝她搭话:“要不要喝点儿水?”
第67章醉酒在楼道亲热黏糊
林稚欣循着声音朝旁边看去,撞进一双略带友善关心的大眼睛。
孟晴晴长着一张偏瘦的鹅蛋脸,五官小巧灵动,属于甜美型的,却烫了一头大波浪卷,红色针织衫配牛仔裤时髦又明艳,使得她整个人都散发着昂扬向上的精气神。
而且她性格大方爽朗,酒量还特别的好,能和其他人喝个有来有回,插科打诨开玩笑也不在话下,一颦一笑很讨人喜欢。
一开始林稚欣还有点儿担心饭桌上全是男人,就她一个女生会不自在,有社牛属性且心思细腻的孟晴晴陪着,倒没有想象中的尴尬。
再加上大家都是年轻人,没有那么多规矩,相处起来还挺舒服。
只是林稚欣酒量实在跟不上,陈鸿远怕她喝醉,就不许她继续喝了,给她点了一杯汽水,又往她碗里夹了小半碗饭菜,把她安顿好,才抽身去和徐玮顺聊运输队的事。
看着孟晴晴递到面前的水杯,林稚欣抿唇笑着说了声“谢谢”,便从她手中接过杯子喝了两口。
清凉的冷水入肚,体内酒精带来的热度才消散了两分。
林稚欣缓缓呼出口气,放下杯子打算吃两口菜垫垫肚子,余光却发现孟晴晴还在盯着她,直勾勾的,令她不解地摸了摸有些滚烫的脸颊,试探性问了句:“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闻言,孟晴晴摇了摇头,耿直地说道:“那倒没有,就是觉得你长得比电影画报里的女郎还好看,一时看入神了。”
孟晴晴夸起人来脸不红心不跳的,纵使听惯了类似话语的林稚欣,此时也不好意思起来,礼尚往来夸了回去:“你的头发可真好看,显脸小还时髦,我在县里还没见过谁烫了这种。”
虽然后世想做什么发型都能做,五花八门,各显风采,可是在这个年代,她还是第一次瞧见有人把头发给烫了,对于这种走在时尚潮流前端的开拓者,多少觉得新奇。
孟晴晴刚才说她像画报女郎,明明她自己才更像,发量多发质好显得蓬松自然,一身亮色打扮,特别复古有韵味,要是再画个红唇,就跟八九十年代风靡的港星似的。
林稚欣要是夸她长得也好看,孟晴晴还没有那么高兴,毕竟她清楚二人之间的颜值差距,可她这一句却是直接戳中了她的心窝子,顿时喜笑颜开。
“这是我上个月放假陪顺子去省城跑远途时,在市里面找理发店烫的,大城市现在都流行这个。”
“可惜咱们这个县城太落后,我上个月顶着这个发型回来的时候,没少被人当着面蛐蛐,一个个跟看马戏团的猴子似的看我,都说难看没一个说好看的,差点儿让我怀疑自己的审美。”
“还是欣欣你识货,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美女所见略同,不像某些人,没眼光。”
孟晴晴笑得眉眼弯弯,说完还意有所指地瞪了眼坐在她斜对面的徐玮顺。
要不是吃饭的桌子是圆桌,徐玮顺又坐在陈鸿远旁边,她高低得拧他大腿一下。
正在和陈鸿远说话的徐玮顺,后背忽然升腾起一股凉意,顿感不妙,一抬眼就硬生生接了孟晴晴的一记眼刀,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自己又是哪里惹了这位小祖宗不高兴。
可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准他考量太久,几乎是出于本能站了起来,讨好地往她面前的杯子里倒了满满一杯酒,顺便还夹了两筷子肉放进她碗里,又冲她扯了个乖巧的笑脸才算完事。
孟晴晴重重哼了声,倒也没再垮着脸,清了清嗓子继续和林稚欣说话:“欣欣,你平常用的是哪个牌子的擦脸的?皮肤这么好。”
林稚欣佯装没看见孟晴晴和徐玮顺的互动,淡定自然地配合她转移话题:“我现在用的是雅霜和友谊的这两款,我觉得雅霜的那款更滋润更好用。”
“是吗?我还没用过他家的,改天买来试试。”
两个人都是爱美的,有了共同的喜好,从穿着打扮入手聊起来,那叫一个滔滔不绝,相见恨晚,一场饭局下来,轻而易举就建立了初步的情谊,甚至还嫌这么短的时间聊得不过瘾。
结完账,趁着天黑之前,一行人回了配件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