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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1页)

第十八章光合作用

全球巡演首站,伦敦温布利大球场,六场连开。

开场前三个小时,温布利周围的街道已经全面封锁。从地铁站到球场入口的整条奥林匹克大道被粉丝的应援方阵填满,手幅上印着“Yu”的荧光字体在傍晚的天光下连成一片流动的光河。球场内部,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最后的设备调试,舞台上那架定制的黑色三角钢琴刚刚完成第三次音准校正,调音师蹲在琴腿旁边,对每一个拾音麦的角度做着毫米级的微调。东方玉在后台化妆间里坐着,已经换好了开场的第一套衣服——剪裁极简的黑色衬衫和长裤,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化妆师正在给他做最后的定妆,用散粉刷轻轻扫过他额角。他闭着眼睛,不是紧张,是在脑子里过歌单。每一首歌的走位、灯光cue点、和乐队配合的细节,从第一首《Oime》到最后一首《晴天》,整场二十多首歌的每一个节点他都烂熟于心。

但他现在想的不是这些。他在想第三排那个座位。那是他特意让工作人员留的位置——不是VIP包厢,不是后台通行证,就是普普通通的观众席,在舞台正前方偏左,视野最好的位置。他没有问宋亚轩“你会不会来”,他知道他会来。他只是不知道那个人今天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会不会戴口罩,会不会在某一首歌响起来的时候跟着唱。他发现自己有点期待这些细枝末节的事,而期待这种事在他身上极其罕见。

宋亚轩是在开场前四十分钟从侧门入场的。没有走VIP通道,没有带助理,穿了最普通的深蓝色卫衣和黑色长裤,口罩拉到下巴下面——进了场内他就摘掉了。工作人员认出他的时候瞪大了眼睛,正要说什么,他竖起食指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把连帽衫的帽子往头上一扣,猫着腰找到了第三排那个座位。他旁边坐着一个英国女孩,手里举着应援棒,正在跟同伴激动地讨论开场曲会是什么。女孩转头看了他一眼,礼貌地点了点头,显然没有认出这个穿着卫衣、笑得一脸期待的人是谁。宋亚轩也礼貌地点头回礼,然后把手插在口袋里,抬头看着漆黑的舞台,嘴角翘了起来。

晚上八点整,全场灯光骤暗,六万人的尖叫声像一堵声音的海啸从地面升起。舞台中央的巨幅屏幕亮起来,东方玉从升降台上缓缓升起,逆光中他的剪影被放大到整面屏幕。他坐在钢琴前,弹下《Oime》的第一个和弦,全场安静。宋亚轩在第三排仰头看着他,手里没有应援棒,没有灯牌,只有一双眼睛。从四岁到二十岁,他听过这个人唱歌无数次——在槐树下,在琴房里,在视频电话的电流杂音中,在录音棚的隔音间里,在奥斯卡后台的巷子里。但这是他第一次坐在真正的演唱会观众席,作为六万分之一,看他在属于他的舞台上发光。

《Oime》《East》《Y》《唯一》——歌单按照专辑发行的顺序依次推进,像一场用音乐写成的编年史。唱到《唯一》的时候,东方玉在间奏里有一段空闲——乐队在solo,灯光切成深蓝色,全场焦点都在贝斯手身上。他坐在钢琴后面,右手无意识地做了一个动作:大拇指扣住食指。那个手势被摄像机捕捉到,投射在大屏幕上。全场粉丝以为他在比心,尖叫震天。只有宋亚轩知道那不是心。那个手势的意思是——别怕。他们在四岁老槐树下创造的第一个暗号,二十年了,他还在用。宋亚轩低下头,用袖子假装擦汗,实际上是在擦眼角。

唱到中场的时候,东方玉停下来喝水,顺便对着话筒说了一句:“今天伦敦天气不好。但你们来了,就是晴天。”台下又是一阵尖叫。宋亚轩在第三排小声嘀咕了一句“台词太老套了”,但嘴角的笑怎么都压不下去。他知道这句话不是台词——今天伦敦确实阴天,但东方玉说“晴天”的时候,不是在说天气。这个词对于他们两个来说,从来不是天气预报的术语,而是一首从十一岁写到现在还没最终定稿的歌,是一个从滨州到伦敦到全世界的约定,是一个人的名字。

唱到后半程,曲目进入了《小宇》。东方玉在钢琴前弹了一段前奏,忽然手指一转,加了一段即兴的钢琴solo。这段旋律不在任何一个排练版本里,不在任何一张谱子上,是他在开场前在后台临时决定的。因为今天台下坐着一个从几千公里外飞过来的人,这个人以前说过“你从来不即兴,连呼吸点都是排练好的”——那就即兴一次给他看。一段干净轻巧的单音上行,像一个老朋友的玩笑。宋亚轩在台下听出了这段旋律的底子——那是他小时候在琴房里最喜欢弹的一段练习曲,用来暖手用的。东方玉把它融进了《小宇》的间奏里。他把他的童年、他的习惯、他的暖手练习曲,都放进了今晚的歌单里。六万人以为这是一段好听的即兴,没有人知道这是一封只写给第三排的信。

演唱会进入最后环节。所有既定曲目结束,安可返场之后,灯光暗下来,全场安静。东方玉站在舞台中央,追光只打在他一个人身上。他把话筒换到左手,右手在裤缝上轻轻蹭了一下——这个动作只有宋亚轩认得,那是他紧张时的习惯,但全伦敦恐怕只有第三排那个人知道。

“最后一首歌。”他开口,声音平稳,但比平时轻了一些。“这首歌,写了很久。从滨州写到伦敦,从十一岁写到二十岁。之前所有的版本都不算——今天这个版本,是最终版。”台下涌起一阵骚动,许多粉丝猜到了歌名,开始小声呼喊。“这首歌叫《晴天》。”他说,“给一个认识了一辈子的人。”

全场安静。钢琴响起。没有弦乐,没有吉他,没有节奏组,只有一架钢琴和他的声音。唱到第二段副歌的时候,他的目光终于找到了第三排——那个人坐在人群里,没有戴口罩,没有举灯牌,只是仰头看着他。旁边那个英国女孩已经激动得捂住了嘴,但宋亚轩只是安静地坐着,眼睛里有一层薄薄的光。唱到“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那句时,东方玉把最后一个词改了。他没有唱原版的“拜拜”,他唱的是“我在”。故事的最后,不是拜拜,是我在。宋亚轩在台下听出来了。他低下头,两个肩膀轻轻抖了一下。旁边的女孩递给他一张纸巾,他接过来,没有用,只是攥在手里。

散场。温布利球场的灯光重新亮起来,六万人陆续退场。宋亚轩坐在座位上没有动,旁边那女孩临走前跟他说“今天的演出太棒了”,他说“是啊”,声音有点哑。二十分钟后他起身从侧门溜出去,绕到停车场。一辆黑色的车停在那里,双闪灯在夜色里一明一灭。东方玉靠在车门上,手里拎着两杯咖啡。

“给你。热的,不加糖。”他把其中一杯递过来。

宋亚轩接过来:“你怎么知道我不加糖。”

“你发过一张调音台的照片。杯子旁边没有方糖。那天不是凌晨。平时你熬夜写歌才加糖。”

宋亚轩低头喝了一口。咖啡是热的,伦敦的夜风是凉的,眼前的这个人穿着一件薄薄的黑色衬衫站在风里,刚唱完三小时的演唱会,嗓子应该很累了,但他没有说累。“你什么时候买的咖啡?”

“安可的时候。你唱《晴天》之前。我溜出去买的。回来的时候差点被保安拦住,我说我是嘉宾的嘉宾。”

“保安信了?”

“没有。但我跑得快。”

东方玉嘴角的弧度压不住了。他想起这个人在东京涩谷便利店的巷子里给他清唱《稻香》,在杭州录完综艺后门溜出去吃小龙虾,在北京高考考场门口回头对他做那个手势。不管是在六万人的体育场还是空无一人的停车场,他永远有办法把任何隆重的时刻拉回到他们最熟悉的频道。

“你怎么这么快就过来了?六万人堵车。”

“我没开车。我骑的共享单车。”

“你一个国内顶流,在伦敦街头骑共享单车?”

“反正没人认识我。他们都在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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