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号。
夏天总是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现在已经是正式进入酷暑了。
中考结束已经好多天了,空气里那股子紧绷的弦终于彻底松懈下来,取而代之的是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的蝉鸣。
昨天,也就是7月2号,是岚水初中的快班谢师宴。
说实话,那场宴席对我来说,更像是一场出于礼貌不得不走个过场的仪式。
我坐在圆桌的边缘,手里端着一杯温吞的果汁,看着周围那些穿着校服、满脸稚气的同学们,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我不喜欢这样的聚会,原因很简单。
我所在的快班,聚集了一群标准的“好学生”。
在他们眼里,讲台上的老师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整个宴席全程,不是溜须拍马地敬酒,就是要和老师分别时感动得热泪盈眶,各种感恩戴德的场面话一套接着一套。
他们哭诉着老师起早贪黑的辛苦,歌颂着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伟大。
我感觉这帮人就是一群自认为是精英分子,实则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满口都是高大上,伟正光,让人犯恶心。
但我不一样。
我从小就见了太多这种小县城老师欺软怕硬的本质。
无论是以前作为老实学生被校霸欺负,我鼓起勇气去办公室告状,却被老师不耐烦地批评“为什么他们不欺负别人偏偏欺负你,是不是你自己也有问题”;还是现在,作为岚水初中公认的“扛把子”,那些老师在走廊里撞见我,都自觉让路,更别提管教我了。
这些经历早就让我看清了,这些披着“春蚕到死丝方尽”外衣的人,实则和普通的市井小民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还比不过,因为他们有伟岸的外衣。
他们早早的就把学生们分成快班、慢班、垃圾班,他们敬畏权力,帮助恶霸欺压弱者,遇事明哲保身,全是冠冕堂皇的伪君子,比真小人更恶心。
谁让我比较特殊呢,是唯一一个呆在快班的混混学生,要不然我根本不用去凑那个让我浑身难受的谢师宴的热闹。
那里一点都不真实,空气里都飘着一股虚伪的酸腐味。
今天,才是真正属于我的日子。我和小弟们团聚的日子。
我们在镇上的“汇英楼”摆了一桌。
这家酒楼在我们岚水算是有些排面的,红木圆桌,转盘上摆满了硬菜。
这顿酒是王志辉请客的,谁让他是少东家呢,人也挺会来事。
这顿饭也算是为我们三年来的感情画一个句号。
酒过三巡,包厢里的气氛热烈了起来。
“彦哥!这杯我敬你!”牛棚第一个站了起来,他长得人高马大,此刻却笑得像个讨糖吃的孩子。
他双手端着满满一杯啤酒,因为激动,酒液都洒出来不少,“这三年,要不是你罩着,我早被高年级或者学校外那帮混混打成猪头了。以后不管你在哪,我这条命就是你的!”
“去你的,谁要你这条命,要不要这么夸张?”我笑骂了一句,端起杯子跟他碰了一下,仰头一饮而尽。
啤酒的苦涩顺着喉咙流下,却带起一阵酣畅淋漓的痛快。
紧接着,何庭也站了起来,他也暂时收起了以往的机灵劲,眼神里透着股执拗:“彦哥,以后我估计会去盛昌读职高。以后不能天天跟着你混了,但只要你一句话,我何庭随叫随到。”
“行了,坐下喝。”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彦哥,我虽然个子小,但心是大的!”谭凯挤过来,举着杯子,脸涨得通红,“以后谁敢说你半个不字,我拿板砖拍他丫的!”
矮冬瓜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给我倒满了一杯酒,然后端起自己的杯子,重重地磕在桌面上,仰头干了。
他比较沉稳内敛,话不多,但我知道,这杯酒里全是不舍。
最后,是王志辉。
他的打扮一如既往的扎眼,一头红发,刘海长长地遮住半边眼睛,身上是一件印着夸张火焰图案的黑色T恤,下身是暗红色的牛仔裤,脚踩一双皮鞋。
活像个从拳皇里走出来的八神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