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售货员刚放下电话,就听到对面故意传过来的声音。
“那对不好,买这一对劳力士的。对,放心买,大茂哥,这钱我出。”
女售货员惊呆了。
真买了?而且还付款了。
一对金劳,两千多块钱,就这样买了?
这还不止。
老默感觉他手上的手錶不好看,也买了一只劳力士金表。
又是一千五百块钱,又这样砸出去了。
这还不止,那个马脸男人还给那个女的买项炼,戒指,还买金手鐲。
还有那个马脸男人还给自己买了一条拇指粗的黄金项炼,还是实心的那种。
天啊,我到底错过了什么?
女售货员真的麻了。
有一个人和这个女售货员一样麻,那就是傻柱。
看著他们在那里买东西,傻柱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些,都是他可遇不可求的东西,许大茂那个傢伙却全部都买了。
而他傻住,只能站在那里干看著。
此刻,傻柱的心里只有一个字,羡慕嫉妒恨。
哼。神气个啥,等我找到了娄晓娥,叫娄晓娥给咱买。
原著里的傻柱,被人吸血吸到死。而这个傻柱,却准备当吸血鬼了。
买完了金首饰。
几个傢伙又去买衣服,走进了一家哈尔斯顿专卖店。
哈尔斯顿,在当时属於最奢侈的品牌之一。
那几个傢伙,那是一套一套的买啊!
好像那些衣服不要钱似的。
就连傻柱,老默也给他买了三套,让他轮流著穿。
许大茂更不用说了。穿上新的衣服,旧的就不要了,直接丟掉。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
看看,许大茂穿上这一身,再穿上一双雪亮的皮鞋。立马就变得帅气逼人,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
牛逼哄哄啊!
傻柱也是,换上衣服就把旧的丟了。
秦京如,许大茂更是给她买了好多套,身穿现如今最时尚的时装,再配上一身的首饰,金表,摇身一变,立马就变成了贵妇人。
几个傢伙刚换完装,刚才那个女售货员带著两个阿蛇就过来了。
女售货员指著许大茂说道:“两位阿蛇,就是他们,刚才我看到了,就是他从身上拿出来了十万块钱。我怀疑,他们是劫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