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遗忘咒抽出来的记忆银丝则不是这样,它是一个巫师最根本的记忆载体。
除了精通记忆魔法的大师之外,几乎没有巫师可以做到裁剪自己的记忆,更不用说裁剪別人的记忆了。
金妮的记忆像一条河,从他意识的边缘缓缓流过。
洛哈特只需要低下头,就能看到河底不同顏色的记忆银丝。
他看到了陋居。
不是他想像中的陋居,是金妮记忆中的陋居。
那栋歪歪斜斜,被魔法撑著的房子。
他看到了韦斯莱夫人。
不是他印象中那个战爭后期那个被悲伤磨去血色的女人。
是金妮记忆中的母亲。
圆润的,红髮的,围裙上永远沾著麵粉女人。
就像在对角巷,洛哈特教授看到的样子。
这也是洛哈特教授为什么想要儘快击败邓布利多的原因。
他见过战爭。
他知道巫师战爭能把一个家庭变成什么样!
他看到了比尔,查理,珀西,弗雷德,乔治,罗恩。
六个红髮的,高矮不一,在同一张餐桌上抢同一盘香肠的男孩。
然后是霍格沃茨。
金妮走进礼堂的那一天,是金妮记忆中最明亮的一天。
不是因为她终於离开了陋居,离开了那六个把她挡在身后的哥哥。
而是因为在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终於可以成为某个人。
不是“韦斯莱家最小的女儿”。
是她自己。
金妮!
一个即將开始书写自己的故事的人。
更不用说,霍格沃茨之中还有哈利。
她看到了哈利·波特。
那段记忆在金妮的意识里是带著光晕的。
不是刻意的美化。
是记忆本身在被储存的时候就已经被某种强烈的情感染上了顏色。
如果有时间的话,洛哈特教授还是非常有兴致,观赏一下小巫师们这些彆扭的爱情故事的。
不过现在不行。
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满足好奇心,而是找到邓布利多的犯罪证据。
爱情故事可以以后再看,阿兹卡班可不会等人。
他加快了在记忆河流中滑行的速度,手指划过一根又一根泛著不同光泽的记忆银丝。
跳过,跳过,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