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拉穆尔府
他在这儿做什么?
他会喜欢这儿吗?
他想讨这儿的人喜欢吗?
——龙沙
如果说,在拉穆尔府高雅的客厅里,于连觉得一切都是奇特的,那么,肯瞟他一眼的人,对这个面色苍白、身穿黑服的后生,同样觉得古怪。拉穆尔夫人跟丈夫提议,逢到宴请显要人物,最好找个差使派于连外出。
“我倒想试到底,”侯爵答道,“彼拉神甫认为,对我们身边的人,不该伤他们自尊。人所恃者,唯不移之志,如此等等。此人除了他那张陌生面孔,别的没什么不合适,而且他知道装聋作哑,不会多事的。”
“为了灵清起见,”于连想,“凡到这客厅来的人,应记下他们的名字,并对他们的性格下一考评。”
首先记下的,是府上的五六个常客。事有凑巧,他们都在巴结自己,以为他是侯爵跟前得宠的人,侯爵是凭性子要宠谁就宠谁的。这几个常客都已破落,多少有点低三下四。这个阶层,今天只有在贵族的客厅里还能看到。不过,要说他们还有什么值得称道之处,那么可说,他们并非对所有人都低三下四。他们中有的人宁可给侯爵痛骂,也不愿听侯爵夫人一句气话。
爵府的大小主人,性格上都骄气十足,无聊有余。时常为了解解闷气,会对人肆意侮慢,所以不能指望有真正的朋友。但是,除掉下雨的日子和百无聊赖的时光——这种时光毕竟不多,通常还算彬彬有礼。
那五六个对于连另眼相看的马屁精,如果不来拉穆尔府趋候,侯爵夫人便会面临难熬的孤独时刻;而对豪门贵妇来说,孤独最是可怕,意味着走了背运。
侯爵对太太十分周到。他总留着一份心,使她的沙龙座上客常满。但贵族院的议员例外,因为侯爵觉得,这批新兴同僚作为朋友来他府上还不够高贵,作为下属加以接纳又不够有趣。
这点奥秘,于连到很晚才参透。当局的施政,是中产阶级常议论的话题,但在侯爵这一阶层,直要到形势危急之际,家里才会谈起。
寻欢作乐的需要,即使在这个烦闷的世纪里,仍然有很大的魔力,甚至在宴客的日子,侯爵只要一离开客厅,众人旋即作鸟兽散。只要不嘲笑天主、教士、国王、权臣、御用艺人、现存秩序,只要不赞颂贝朗瑞、伏尔泰、卢梭、反对派报纸以及所有敢说点真话的人,特别是只要不议政,你就可以无所拘牵无所不谈。
即使你有家资十万、蓝色勋绶,也斗不过此类客厅宪章。思想活泼一点,就被认为粗俗不堪。尽管谈吐高雅,礼貌周全,力求取悦于人,但每张脸上都能看出无聊的表情。年轻人来叨陪致意,就怕语言之间使人怀疑有什么思想,或泄露出看过什么禁书,于是,说过几句关于罗西尼歌剧和今天天气好之类的门面话,便噤声不语了。
据于连观察,活跃谈话的,通常靠两位子爵和五位男爵。他们都是拉穆尔侯爵流亡国外时的老相识,每人每年有七八千法郎的进款,其中四人支持《每日新闻》,三人倾向于《法兰西新闻报》[7]。他们之中有一位每天都要讲点宫中逸闻,妙不可言是他的口头禅。于连注意到:他胸佩五枚十字勋章,其他几位一般只有三枚。
再者,在前厅可以看到十名身穿号衣的侍应。整个晚上,每隔一刻钟,就来送一次冰水或热茶。夜半时分,还有一顿佐以香槟酒的夜宵。
于连有时留到最后,原因盖在于此。不过,他不大明白,客厅金碧辉煌如此,谈话又琐琐平庸如彼,这些人居然能一本正经听得下去。有几次,他仔细观察那些剧谈者,想看看他们是否觉得这类言谈无聊。“我背的默思得,”他想,“话说得比这些人要动听百倍,可我还觉得挺乏味呢。”
精神上感到这种压抑的,并非只于连一人。有的来宾喝下不少冰冻饮料,快慰自适;其他人,则为了晚会之后,可以扬言:“鄙人刚从拉穆尔府出来,得知俄罗斯新近……”如此等等。
于连从一位门客那里得知:布基侬男爵从王政复辟以来,一直搁浅在副省长任上;五六个月前,拉穆尔侯爵夫人使他一举扶为正职,以可怜男爵二十余年来竭诚效忠之至意。
这桩升迁大事,重新激起这批大人先生的热忱。从前,他们为点小事就要怄气,现在恁怎样也不动怒了。怠慢的意思难得会直白表露出来,但于连在饭桌上,曾有两三次,无意中听到侯爵夫妇简短的交谈,其内容对坐在他们近旁的来宾是很不受用的。豪门贵族势焰之盛,对未预舆辇之荣者的后裔,率直不伪,从不掩饰轻蔑之概。于连注意到,一提起十字军,他们脸上就现出端肃与庄敬交并的表情。通常所谓的敬意,总是带一点讨好的意味。
在这豪奢与无聊的环境中,于连除了拉穆尔先生,对其余什么都不感兴趣。有一天,他很高兴地听到侯爵抗言,说布基侬得以晋升,他侯爵大人不是没效过微劳。这是给侯爵夫人提个醒。于连是从彼拉神甫处得知事情的原委的。
一天早上,神甫与于连在侯爵藏书室,一起研究跟弗利赖那场打不完的官司。
“神甫先生,”于连率然问道,“每天与侯爵夫人共进晚餐,是我应尽的义务呢,还是对我特别的开恩?”
“这是莫大的荣耀呀!”神甫为之愕然,“那位N院士,十五年来对侯爵夫人殷勤备至,也没为侄子唐博先生争到这个面子。”
“对我来说,先生,这正是我职务中最难堪的事。连在神学院,尚且没这么无聊。我有时看到拉穆尔小姐在打哈欠,按说,对爵府的那些朋友,她早该习惯他们的殷勤讨好了。我真担心会在宴席上打瞌睡。求你替我说说情,准我到偏僻的小客店,吃四十子儿一顿的便宜晚饭。”
神甫不失为骤然显贵的人,觉得能与爵爷共餐,是十分荣耀的事。他正以此开导于连,忽闻轻微的声响,两人转过头去,于连看到拉穆尔小姐在听壁脚,不禁涨红了脸。她是来找书的,自然什么都听到了。贵族千金对于连倒看重了三分。“这个人倒不是生来下跪的,不像那老神甫,”她心里想,“天哪!那老头儿长得多丑呀!”
晚餐席上,于连都不敢正眼看拉穆尔小姐,还是她有意来跟他攀谈。这天府上宾客盈门,她请于连饭后稍留。那些巴黎小姐,不喜欢上年纪的男子,尤其对穿着马虎之辈。于连无须多少眼力就能看出,布基侬的同僚留在客厅里,正好成为拉穆尔小姐取笑的对象。这天晚上,不管是否有意做作,她把这批老厌物刻薄得可以。
拉穆尔小姐是这个小团体的核心人物。这群人,差不多每晚都聚集在侯爵夫人的大靠椅后面。其中有特·匡泽诺侯爵、特·凯琉斯伯爵、特·吕茨子爵,以及两三位年轻军官,都是诺尔拜兄妹的朋友。他们都挤在一张很大的蓝色长沙发上。与沙发相对的另一头,是光艳照人的玛娣儿特;于连则悄没声儿地坐在低矮的小草椅上。这不起眼的座位,逢迎之徒还羡慕不已。诺尔拜与其父的幕僚讲几句话,或在晚会上提到他一两次,他占这位子就算师出有名了。这天晚上,拉穆尔小姐问于连,贝藏松城堡所据的山头有多高。于连真说不出这座山比蒙马特高地是高还是低。听这小团体里人的说笑,他常为之绝倒。他觉得,类似的妙语,自己一句也想不出。就像一种外国语,听是听得懂,说却说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