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是昨天才买的,用的是他之前攒下的零花钱,他趁着夜里学会了骑车,今天就可以带她上路了。
老实说,看着唐小姐乖巧的坐在自己怀里的滋味儿还真不赖。
她个子小小的,白嫩绵软的一团,放到车筐里都不成问题。
雷霆低着头,看着她的发丝被风扬起,落到他的脸上,看着她小巧的耳垂在晨光中白的近乎透明,很想伸手去揉一下。
唐珂晃荡着两只脚,扬起头,对着他甜甜的笑。
今天是周二,上午的最后一节课是音乐课。
所有的课程里,唐小姐最喜欢音乐课,因为音乐老师比教数学的老头长的好看。
哪怕她每节课都在教人吹竖笛,唐小姐也依然喜欢她。
是的,颜狗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
放学的路上,唐珂一边踩着自己的影子,一边对着身边的人碎碎念,“为什么大家都要学竖笛呢?音乐课又不是竖笛课,就不能学钢琴吉他架子鼓吗?谁发明的竖笛这种东西啊,难道有人靠着竖笛课变成竖笛演奏家了吗?”
唐珂转着手里的竖笛,一抬眼就看到了班里的另外一个女生李默。
对方正推着车往外走,热情的和她打着招呼,“唐唐,我们一起走啊!”
唐珂跳上雷霆的后座,回以一笑,“好啊!”
然而雷霆并没有给她反应的时间,直接把她叼到了前头,然后一阵风似的冲了出去。
第二天到学校的时候,李默悄悄把唐珂拉到了一边,神神秘秘的小声说道,“昨天回家的时候,我好像看见他咬你了!”
唐珂表现的一本正经,“并没有,你看错了。”
李默狐疑道,“是吗?”
她怎么不觉得是自己看错了呢?
唐珂淡定的反问她,“你觉得,如果他咬我,我会感觉不到吗?”
“也对……”
那可能,真的是她自己眼花了!
成功把人唬住的唐小姐笑得眯起了眼,一溜烟跑到雷霆的身后,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凶巴巴的低声说道,“以后不许在学校咬我!”
雷霆一愣,就听见她继续说道,“在家里也不能咬!”
唐小姐觉得自己的表情超凶,一定能把动不动就下嘴的雷小狼镇住。
事实上,为了改掉他咬东西的习惯,唐小姐已经煞费苦心,可是成效微乎其微。
被子,枕套,水杯,铅笔,每一样上面都有他的齿痕。
这个人的牙可能是不锈钢的,无坚不摧,吃骨头都不吐渣儿。
吃骨头不吐渣儿的雷霆每天都在加班加点的学习功课,因为唐先生已经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希望他能够在唐珂升入三年级之前跳级。
雷霆并不想离开唐珂,可他确实不适合一直跟着她在低年级晃悠。
他的身高已经过了一米七,在一群小萝卜头之中显得过分惹眼,连累的唐珂每天被人围观。
每当有人说他是吃化肥长大的时候,都不用等到他出手,唐小姐就直接揪着人耳朵,卷起一本书抽人!
是的,唐珂最近学会了新的招式,如何能用最优雅最淑女的姿态赢得胜利,第一个要点就是动作幅度要小,不能扑在人身上挥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