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
低调。
住在省委招待所。
不是如意酒店。
他们做的第一件事——核实江默函件中的二十三项违规。
逐项。
第一项。审查室白炽灯功率。
拆下来看了。
两百二十瓦。
比江默估算的还多了二十瓦。
他说“约两百瓦”。
客气了。
第二项。休息安排表。
调了巡视组的全部工作记录。
没有。
確实没有。
第三项。盒饭供应商资质。
查了“鑫源快餐”的工商登记。
个体工商户。
无集中配送资质。
事实成立。
逐项核实。
一天半。
二十三项。
成立了多少?
二十一项。
两项不成立。
第十六项——江默说文印室的硒鼓是进口品牌。
核实结果——那个品牌是国產贴牌,掛了个英文名字。
实际採购价二百九十元。
没超標。
第二十一项——江默说问询组一名干事的工作证照片与本人不符。
核实结果——那名干事在审查前一周剃了鬍子,审查期间又长出来了。
照片拍摄时確实没有鬍子。
属於自然生长。
不构成违规。
两项不成立。
二十一项成立。
核实报告在二月二十八日回传北京。
当天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