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给人写一首歌才10来万,他隨便去一个商演活动就挣到了。
后来唱周杰仑歌曲的歌手,基本上都是跟周杰仑关係好,向他邀歌的。
对沈灿而言,也是如此。
虽然他缺钱,但他的歌曲不会隨意给出去。
原因很简单,万一有人跟他爭“唯一原唱”怎么办?
而且他的歌曲都是通过小说创作从系统中兑换的,这就导致他设置的那些歌曲奖励,需要安排对应的剧情。
必须向读者交代清楚,如主角把歌曲卖给一个过气歌手,该歌手用这首歌打榜,然后火遍全网,王者归来之类的剧情……
否则,会非常影响读者阅读体验,而作品口碑又跟人气点的获取速度有关。
打个比方,作者在书中写了主角获得了《流浪地球2》剧本,想要把这部片拍出来打某些崇洋媚外导演的脸,结果直到小说大结局,主角也没干这件事,读者们会怎么想?
恐怕会把作者家庭里的女性亲属全骂一遍!
挖坑不填,是娱乐文的大忌!
“10万……”万倩倒吸一口凉气,这不是一笔小钱。
公司愿不愿意为她出这笔钱,她不好说。
而且沈灿说的是10万块起步……
“那按私交论呢?”
“咱们换一个玩法。”沈灿道。
万倩想起了某些事,顿时俏脸一红。
“你正经点啊。”
沈灿:???
哪不正经了?转瞬他明白万倩为什么会说这句话,这个老司姬肯定想歪了。
明明是她想歪了,却说我不正经?
嘖嘖,女人吶。
“咳……我是说以你我的关係,谈钱多见外啊,我直接给你写一首歌,但是歌曲的版权不会给你,歌曲授权期间,你用这首歌获得的彩铃收入、商演和演唱会等等,给我版权分成,你的话,二八分成吧。”
简单的说,就是把万倩当工具人用。
一锤子买卖才能挣几个钱?几十万?
获得持续收入才是王道。
举个例子,请万倩商演给100万出场费,唱沈灿的歌,然后版权费付20万,歌手赚80万,就这么赚钱。
版权费又不是收割所有利润,只是分一部分利润而已,优点是用得越多分得越多。
这也是周杰仑的玩法。
据不完全统计,周杰仑总共为180多位歌手写过歌曲,每年光从这些人手中获得的版权收益就是一笔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