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时间了。”
李明辉反应过来,必须儘快干掉受伤的这一只带鳞狗头人,不然,几个诱饵等於是白白地浪费掉。
眼下的状况,比他预想的最糟糕的局面,还要差劲。
哥杀匕首儘管刺中了带鳞狗头人,匕首扎入对方腰肋下方的软肉处,可造成的伤害极其有限。
仅仅是影响带鳞狗头人行动的地步。
另外两只带鳞狗头人一旦完成处决。
整个民兵队,加上倖存者都有死亡危险,必须要迅速爆发干掉这只狗头人。
可游荡者这个职业从不擅长正面交战,需要有人不顾生命,来给李明辉创造机会。
李明辉扭头看去,其他几个民兵下意识会意。
“我来!”
约翰提起盾牌暴喝了一声。
恐惧是任何生命的本能,而勇气是人类的讚歌!
但……
持矛民兵比约翰更快一步行动。
不止约翰一个人领悟到李明辉那一眼的意图。
所以本来肩膀就受伤的长矛民兵选择牺牲自己,奋起扑向怪物。
“我受伤了,接下来的战斗估计很难倖免,约翰,替我活下去。”
长矛民兵最后一句话。
他的进攻其实很是简单,从侧方发起袭击,矛头狠狠捅向带鳞狗头人。
带鳞狗头人举起盾牌来,轻轻鬆鬆拦下矛头。
而这……
对於长矛民兵来讲,已经算是成功。
毕竟说到底,带鳞狗头人也只有两只手。
颼!
箭矢射出,扎在带鳞狗头人的脸肉上,刮下一大块血肉。
吼!
带鳞狗头人发出一声低吼,长矛民兵浑身一颤,隨即就看到一只锋利的黑矛,矛头在瞳孔中越变越大。
带鳞狗头人手中的长矛狠狠扎入民兵的头颅。
噗呲!
一溜儿鲜血飆溅。
血腥气爆发。
趁著带鳞狗头人两手都不空的时机。
李明辉持匕首再次扑上,发动偷袭,狗头人白森森冒著热气的牙齿清晰可见。
它扭动脑袋,眼睛中是惨绿色的凶光,血口张开就想要去咬李明辉。
但是李明辉的动作更快。
匕首电闪一般扎入带鳞狗头人的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