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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勇气讚歌(第1页)

“没时间了。”

李明辉反应过来,必须儘快干掉受伤的这一只带鳞狗头人,不然,几个诱饵等於是白白地浪费掉。

眼下的状况,比他预想的最糟糕的局面,还要差劲。

哥杀匕首儘管刺中了带鳞狗头人,匕首扎入对方腰肋下方的软肉处,可造成的伤害极其有限。

仅仅是影响带鳞狗头人行动的地步。

另外两只带鳞狗头人一旦完成处决。

整个民兵队,加上倖存者都有死亡危险,必须要迅速爆发干掉这只狗头人。

可游荡者这个职业从不擅长正面交战,需要有人不顾生命,来给李明辉创造机会。

李明辉扭头看去,其他几个民兵下意识会意。

“我来!”

约翰提起盾牌暴喝了一声。

恐惧是任何生命的本能,而勇气是人类的讚歌!

但……

持矛民兵比约翰更快一步行动。

不止约翰一个人领悟到李明辉那一眼的意图。

所以本来肩膀就受伤的长矛民兵选择牺牲自己,奋起扑向怪物。

“我受伤了,接下来的战斗估计很难倖免,约翰,替我活下去。”

长矛民兵最后一句话。

他的进攻其实很是简单,从侧方发起袭击,矛头狠狠捅向带鳞狗头人。

带鳞狗头人举起盾牌来,轻轻鬆鬆拦下矛头。

而这……

对於长矛民兵来讲,已经算是成功。

毕竟说到底,带鳞狗头人也只有两只手。

颼!

箭矢射出,扎在带鳞狗头人的脸肉上,刮下一大块血肉。

吼!

带鳞狗头人发出一声低吼,长矛民兵浑身一颤,隨即就看到一只锋利的黑矛,矛头在瞳孔中越变越大。

带鳞狗头人手中的长矛狠狠扎入民兵的头颅。

噗呲!

一溜儿鲜血飆溅。

血腥气爆发。

趁著带鳞狗头人两手都不空的时机。

李明辉持匕首再次扑上,发动偷袭,狗头人白森森冒著热气的牙齿清晰可见。

它扭动脑袋,眼睛中是惨绿色的凶光,血口张开就想要去咬李明辉。

但是李明辉的动作更快。

匕首电闪一般扎入带鳞狗头人的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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