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丹拉了拉他的袖子:“走啊!还杵在这儿发什么愣?”
来福终於抬起头,盯著陈景耀:“我想见她。
你能告诉我她在哪家医院吗?”
陈景耀失笑摇头:“你忘了我说的话?”
“在这座城里,没有钱买不到的消息。”
“我知道她在哪儿。”
“可你现在去见她,还有什么意义?”
“不管背后藏著什么真相,当你的幻想碎了,当那个你以为乾净的人已经染了尘,你还能用从前的眼神看她吗?”
“你能接受,自己捧在手心的人,曾被別人肆意对待吗?”
来福双眼通红,指甲深深掐进报纸里,指节泛白。
陈景耀语气平静:“別天真了。
没有男人真能咽下这口气。”
“滚吧。
最討厌男人露出这种表情。”
“女人?只要有钱,什么样的没有?”
“为了个女人丟了心性,你也配当杀手?”
阿虎上前一步,二话不说,一手一个將来福和丹丹拖出门外。
陈景耀抿了一口洋酒,眼神冷了下来。
他原本確实动过收服来福的念头。
当初看电影时,总觉得这个角色结局太惨,也太有宿命感。
若有机会,他不介意身边多这么一个有故事的人。
所以,试探了一场。
结果却令人失望。
来福身手不错,枪法如电影里展现的一样准。
可刚才一番交谈下来,这人说得客气点是单纯,说得直白点——就是蠢。
心软,耳根子软,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让他六神无主。
这样的人,成不了事。
被中间人害得那么惨,像丧家之犬一样东躲西藏,却仍不肯相信自己是被人算计了。
就因为对方和他出自同一个村子。
做杀手,最重要的就是冷静。
其次,是乾脆利落,绝不拖沓。
可偏偏为了一个女人——还是个在鸡档里打混的风尘女子,乱了心性。
就像《旺角黑夜》里的结局,主角原本已经扔下枪,打算洗手上岸过平凡日子,却因一个女人再度捲入是非,情绪失控,重新捡起武器。
最终死在警察的围剿之下。
这种人,哪怕功夫再硬、枪法再准,也迟早会栽在自己的执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