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打了个满足响鼻,因那直球夸赞而骤然拔高的热度,似乎随着这坦率的问题悄然松动了些。
南宫月绷紧的肩颈线条微微一懈,那股羞臊稍退。
他依旧没有看金曦,但不再用力蹭脸了,手指在膝头上画着圈,目光投向远处军营摇曳的火光与更远方沉入地平线的最后一缕血红余晖。
暮霭沉沉落在尚带稚气的侧脸上,方才赧红未褪尽,却已然叠上了一层迥异的沉静光晕。
“哦,这个啊。”
他声音平缓,没什么起伏,却是种落地生根的坚定。
他顿了顿,仿佛在组织语言,
“一开始,二爷让我来的。他说,男子汉就该出来,见世面,涨本事,长长骨头里的硬气。”
“二爷?”
金曦重复这个称呼,有些疑惑。
军中多是“将军”、“校尉”、“大人”之类的呼喝,“爷”字虽也常用,唯有孩童或家仆口中才带出“爷”字的亲昵。。
“嗯,二爷。
南宫月点点头,提及这名讳时,他侧脸的线条柔和了,杏眼中融出的一脉暖溪,
“就是我家老爷。他身子骨不大好,常年在府里将养着。”
他收回远眺的目光,垂眸,目光落回自己摊开的布满新旧伤痕和厚茧的掌心,语气里裹挟着超越年龄的郑重执拗:
“二爷对我有大恩情,又……待我极好。我想着,得在这里把自己练狠了,练强了,练得特别特别厉害。。。。。。”
他抬眼,目光穿透渐浓夜色,仿佛看到了某个遥远但笃定的目标,
“到那时,就能回去,好好护着他,哪儿也不去了。”
这个答案简单直接,有些孩子气的天真——为了报答恩情,为了保护一个对他好的人,所以来到这苦寒危险的边关。
金曦听着,心中泛起些微酸涩凉意。
他自己来北疆,固然有家国情怀、父母遗志的驱动,但何尝几分少年人试剑天下的意气、渴望证明自己的冲动?
而南宫月的理由,如此纯粹,如此具体,又如此沉重地系于一人之身。
似乎是察觉到了金曦目光中的探究,或是觉得既然提到了“恩情”便该说得更明白些,南宫月忽然抬手,指尖勾起左侧濡湿的鬓发,别向耳后。
金曦目光陡然钉住。
夕阳残存的光线,毫无遮挡地照在南宫月露出的左耳上。
那耳朵生得小巧玲珑,耳廓精致,本该是完好无瑕的。
可耳垂之下,一枚点圆疤痕如毒虫蛰伏,无声地撕碎了那片皎洁。
那疤痕颜色比周围皮肤略深,黑红色,微微凹陷,边缘甚至能看出曾经被粗暴穿刺、后又愈合的扭曲痕迹。
像被刻意涂抹的污浊墨点,烙在瓷白底色上,触目惊心。
“因为这个。”
南宫月声音依旧平静,指腹在那旧疤上轻刮了一下,神情寡淡得像在说别人脚边一粒尘埃,没有丝毫扭捏自卑:
“因为当年,如果不是二爷掏了银子,买下我这条命,我才没被扔进永安哪条阴沟里沤烂。他们……给我们牲口似的穿耳洞,戴了这记号。铁针烧得半生不熟,冷热夹生,硬戳进去……”
他嘴角扯出一点惨淡弧度,像是要笑笑那粗铁针和皮肉纠缠出的滑稽,
“冷铁烫肉,真疼啊……”
朔风陡然变得锋利如刃,狠狠刮过土坡,卷起夜半油亮鬃毛,也卷过金曦瞬间僵直的脊背。
人贩子……沉河……牲口似的烙印……
每一个字都刀子般扎进金曦锦衣玉食、蜜罐里泡大的心底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