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必须是「被迫无奈」出手。
要么是我在绝境之下反杀他,要么是他殴打别人时我出手相助。
最好是后者。
因为「见义勇为」,要比「杀害亲夫」更容易得到宽恕。
第三,我需要获取一定的舆论支持。
女性在受到伤害后,常常会遭遇「受害者有罪论」。
就像我被打流产后,婆婆说「她被打是有原因的」,我爸也说「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
这些话实在荒谬,仿佛只要确定我不是一颗「无缝的蛋」,那些血腥的恶行就都变得理所应当。
而在现实的「反家暴案例」判决中,女性同样处于弱势地位。
所以必须让更多声音为我说话,为遭到家暴的女性说话。
如此,判决才能在坚持法理的同时,也兼顾情理。
第四,我的反杀,最好不是其直接致死原因。
这一点不可强求,但我同样做了准备。
方磊患有较为严重的高血压性心脏病及冠心病,不能吃过咸的食物,也不能过量饮酒。
偏偏他喜欢重口味食物,又嗜酒如命。
这段日子,我每天给他做辛辣的川菜,昨晚又给他拎回两瓶上好的白酒。
他没忍住,喝了。
我的反击,或许不足以致命。
但心脏病和冠心病可以。
……
为了逃离地狱,我精心计划了一切。
如我所愿,花盆的击打并非致命伤,急性心脏病才是。
却没想到,方磊被送往医院后,居然没死透。
他被手术抢救了回来,陷入重度昏迷。
医生说,就算醒来,今后生活也难以自理。
看着病床上的方磊,我慢慢绽开了微笑。
看来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不想让他死得这么轻松。
现在,该轮到我折磨他了。
8
「经本院依法审查,沈半夏阻止丈夫残害同事,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为正当防卫,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
今天上午,检察院判定我为「正当防卫」的结果一出,婆婆公公炸了。
「沈半夏害惨了我儿子,凭什么不算犯罪,凭什么不能起诉!」
「你们是不是收了她的钱,她给了你们多少,我加倍!」
检察院门口,婆婆公公大吵大闹,扯着检察官讨说法。
检察官耐着性子再次解释:
「沈半夏的行为与方磊的重伤,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方磊重伤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本身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及冠心病,再加上他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才导致这种局面。
「而且视频拍得很清楚,是你们儿子拿着刀冲上舞台,寻衅滋事。全国网友都见到了他家暴的视频,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沈半夏都符合正当防卫条件。」
婆婆才不想听检察官说了什么,见目的没达成,躺在地上大哭:
「检察官受贿啦!我的儿子被害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