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想动,是动不了。
他的身体还留在那块岩石上,留在那个趴了几个小时的地方,留在那个他不记得自己杀过多少人的瞄准镜后面。
他想伸出手去接住她,但他的手臂没有抬起来。
他想开口叫她,但他的喉咙发不出声音。
她跑到了他面前。
停下来,喘著气,眼睛里有光——不是眼泪,是星星的倒影,是月亮的倒影,是所有还活著的、还亮著的、还值得为之活下去的东西的倒影。
她看著他,从上到下,从头到脚。
她看到了他脸上的灰,他衣服上的泥,他防弹衣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划出的一道长长的、白色的刮痕。
她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是凉的,是那种从骨头里往外透的、连血都是凉的凉。
她的手指嵌进他的指缝里,一根一根地扣紧,像在拼一幅被打散的拼图,每一块都严丝合缝地嵌进了属於它的位置。
来福跑到了他脚边,不是扑,不是跳,而是把脑袋抵在他小腿上,用力地、一下一下地蹭著,像要把自己整条狗都嵌进他的身体里。
它的尾巴摇得像要起飞,舌头伸在外面,呼哧呼哧地喘著气,眼睛里全是光。
元宝被乔英子换了姿势,从怀里抱变成了举起来,举到他面前。
元宝的表情还是那副“我知道你很重要但我不会表现得好像你很重要”的样子,但它的尾巴——它从来不摇的尾巴——在空气中微微颤动了一下,像一根被风吹动的琴弦。
然后它伸出爪子,轻轻地、只是轻轻地碰了一下他的鼻尖。
爪垫是软的,温热的,像一小块刚从烤箱里拿出来的棉花糖。
季珩珩忽然很想哭。
不是因为悲伤,不是因为恐惧,不是因为如释重负,而是因为他在这些被他用枪、用子弹、用瞄准镜的十字线隔开的生命的缝隙里,忽然看到了一点还活著的东西。
不是他还活著,是他还知道什么是活著。
他靠在巴博斯旁边,在一条不知道名字的缅北公路上,在几百个还躺在血泊里没有闭上眼睛的人中间,在几千公里外的家已经回不去、几千公里外的人还不知道他今晚做了什么的时候,被一只猫碰了一下鼻尖。
他没有哭。
他把元宝从乔英子手里接过来,抱在怀里,把脸埋进它温暖的、毛茸茸的、带著阳光和猫粮味道的身体里。
元宝没有挣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用尾巴绕住了他的手腕,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拍著。
远处,园区里的枪声停了。
彻底停了。
连零星的、偶尔的、像迴光返照一样的枪声都没有了。
只有风,只有远处某种不知道名字的鸟在叫,只有自己的心跳声,和怀里这只猫的、细细的、像一台永远不会停下来的发动机一样的咕嚕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