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砰砰砰砰,快得像一台正在超速运转的发动机。
不是紧张,是兴奋。
他的身体在兴奋。
他的每一块肌肉都在兴奋,每一条神经都在兴奋,每一个细胞都在兴奋。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件武器,一把枪,一柄刀,一台专门为杀戮而生的机器。
这种感觉让他著迷,也让他恐惧——不是对杀戮的恐惧,是对自己不恐惧杀戮这件事的恐惧。
“季总。”
王建国的声音从耳麦里传来:“突击队准备进场了,您那边怎么样了?”
季珩珩没有回答。
他的枪口正对著一个刚从建筑物里衝出来的人。
那个人手里端著一把步枪,枪口朝上,正在朝天空开枪——噠噠噠噠噠,子弹在夜空中拖出一道道暗红色的弹道,像一条条被点燃的鞭子在空中抽打。
他在示警,在召唤同伴,在告诉整个园区:有人打进来了。
季珩珩找到了他的头。
十字线压上去,眉心往下两厘米。
呼吸,停顿,扣扳机。
八。
“季总?”王建国又喊了一声。
“进场。”季珩珩转过头。
他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像砂纸磨过金属的声音。
山坡下的黑暗中,几十个黑影同时站了起来。
他们像从地里长出来的鬼魂,无声无息地从草丛中、树丛中、岩石后面涌出来,排成一条鬆散的、像狼群一样的散兵线,向园区的大门推进。
季珩珩看著那些黑影,忽然想起一件事,一件和这场战斗毫无关係的事。
他想起来福了。
来福和元宝在车上,乔英子在车上,周围有几十个持枪的人保护著她们,她们很安全,比他安全得多。
但他还是想到了来福——想到了它每天早上用湿漉漉的舌头舔醒他的样子,想到了它叼著橡胶球在客厅里疯跑的样子,想到了它被元宝嫌弃但永远不死心的样子,想到了它把脑袋搁在他鞋上、闭上眼睛、发出满足的嘆息的样子。
季珩珩把枪口转向下一个目標。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打了多少枪,也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
他只知道他的火气还很大,大得像是要把这一世所有的愤怒、上一世所有的遗憾、这两辈子加起来所有的无力感和屈辱感,全都在今晚,在这把枪里,在这个见鬼的园区里,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