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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hapter 13(第3页)

他从抽屉里取出一双白棉手套递给她。

资料比档案室的更核心,也更私人。

比如金时月翻到一页水彩速写,画上一扇窗户,窗台上放一只玻璃杯,杯里插一枝不知名的花,花瓣已经开始掉落。旁边写一行字:“他说我不适合做母亲。也许他是对的。”

没有日期。

她把这页小心地翻过去,继续往下看,笔记本上的字迹一排排增加。

梁知韫拉了把椅子在旁边坐下,手里翻着另一本册子。

半小时后,金时月抄完了一段复杂的结构数据,甩了甩发酸的右手。

“练过琴?”

男人的声音从侧后方传过来。距离拉近了。

金时月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大概是从她指腹那一层薄薄的茧,左手小指比右手略长一点点,是小时候按弦和训练留下的痕迹。

“小提琴。练了六年,中二之后就没再碰过了。”

“为什么停了?”

“考试太忙。”

金时月说完又觉得这个理由太敷衍了,解释道,“其实是我妈觉得我没天赋。她是音乐老师,我拉琴她在隔壁房间听。后来她说阿月你不用勉强,喜欢听就够了,不一定要自己拉。”

何玉仪说这话时其实是安慰。但十三岁的金时月听完之后合上了琴盒,再没打开过。

她知道妈妈说的是实话。

她确实没有天赋,她只是喜欢。

而“喜欢”在金家的排序里从来不是最重要的。

姐姐喜欢辩论,拿了全港中学辩论赛冠军,这叫有天赋的喜欢。弟弟喜欢拆东西,把家里的收音机拆了装装了拆,何玉仪骂归骂,私底下跟邻居说“这孩子手巧”。

金时月喜欢的东西太安静了。看画,听音乐,在美术馆里站很久。这些事不产生成果,不能被量化,不能被拿出来在亲戚聚会上展示。

所以她学会了一件事:喜欢归喜欢,别太当真。

“六年不短了。”梁知韫说。

她竟有些眼热鼻酸,忙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拉回资料上。

第三个箱子的第二个文件夹里夹着几封手写信,寄件地址是维也纳。她扫了一眼开头几行,是写给一个叫“h”的人。

“可以看吗?”

“可以。”

她认真地读。大约二十分钟,梁知韫站起身,偶尔翻一下书架上的书。

窗外的阳光移到了桌面上,她抬头想问他一个关于信件里提到的展览的问题,话没出口,撞上了他的视线。

他在看她。

她翻手稿的时候,她低头读信的时候,她嘴唇无意识地微微张开专注于文字的时候。

“你想问什么?”

金时月很快地把视线移回信件本身:“信里提到1998年维也纳的一个群展,这个群展和她后来的转型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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