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从皮靴中拔出备用的精铁匕首,將斗气灌注在其上。
而后放鬆自己的皮肤,一匕首狠狠扎在了胳膊上。
匕首前段锋利的尖刺,勉强將他的皮肤扎破,溢出一滴红色血珠。
但是很快,在快速再生的天赋下,这个小伤口转眼间就癒合了。
“好!现在再遇到莫里斯这种程度的敌人,就算光明正大的单挑,耗也能耗死对方了!”
看到再生效果的给力,林克喜不自禁的想到。
“哈哈,林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霍克爵士同意我的计划了。”
“他允许我明天带领一支大队,进攻西弗林的高地了,我可以提前过把大队长的癮了!”
就在林克感嘆之时,帐篷外传来艾登兴奋的声音。
“唉?林克,你干啥呢?自残?”
他掀开帐帘,正好看见林克的匕首扎在手臂上,一脸黑人问號。
“少爷,我在做测试呢!”
林克收起匕首,不慌不忙的解释。
“测试?做什么测试?”
艾登好奇的追问。
“之前我不是说过,我天生就有铜皮铁骨的天赋吗?”
“我在觉醒斗气之后,发现这个天赋变得更加强了!”
林克淡定的说道。
“啥?你的天赋又变强了?难道现在不止能抵挡普通刀兵,连骑士的攻击都能抵挡了吗?”
艾登惊讶的嘴里能吞下一颗鸡蛋。
“倒也没有那么夸张,经过我的测试,我发现虽然防御没有变强,但是我再生能力变强了许多!”
林克决定趁著刚觉醒斗气,主动將再生能力透露出来。
毕竟在战场不受伤是不可能的,免得以后被发现还是会引来怀疑。
“你是老天爷的私生子吗?或者你身上有什么高贵的血统?”
艾登语气酸涩,带著浓浓的羡慕的问道。
他已经彻底的懵逼了,眼前这个傢伙不仅有铜皮铁骨的能力,现在又多了再生的能力。
而且这些日子,根据他的观察,林克好像也变得越来越有气质了。
到底他是贵族,还是这小子才是真正的贵族啊?
“少爷,我很肯定,我的父母都是农民出身。”
“不过或许我的祖上出现过什么大人物,那就说不准了。”
林克双手一摊故作无奈,表示他也不清楚。
“唉,算了,还是早点休息吧,养好精神,咱们明天去干西弗林的高地!”
艾登又把话题转回到明天的计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