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包找到了。。。。。。我就走了。。。。。。”
女人挎上包,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就要转身往外走。
“你等一下!”许寧和沈警官几乎是同时开口,异口同声。
想走?
可没那么简单了!
许寧的脾气还算不错,但他从来不是逆来顺受。
今天纯纯就是无妄之灾。
疯女人一进门,左一个据为己有,右一个非法侵占,对著许寧又吼又叫,疯狗都没她这么疯。
最关键是,还把小东这个孩子嚇得够呛。
然后你现在轻飘飘一句,连道歉都没有就想走?
別的不说,就她这闹事一样的做法,按寻衅滋事拘她几天毫无问题,就是较真不较真而已。
不过此时,沈警官的面色却无比严肃。
许寧不可能对所有法条都熟悉,但沈警官可以。
严格来说女人的做法绝对达到了诬告陷害罪的標准。
首先,她捏造犯罪事实是肯定的。
她只是把包落在了店里。可她却一直在强调,是许寧拿走了她的包,並拒不还给她。
这就是故意捏造事实。
而她所告发的事情足以让许寧被追究刑事责任。
两相合一,就构成了诬告陷害罪。
不过,因为犯罪情节轻微,这个案子通常会由公诉转为自诉。
也就是说,许寧不追究,那就可以当事情没发生。
在沈警官看来,这个女人脑子不好归脑子不好,但如果因为这件事就要坐牢的话,多少有些惩罚过重。
所以他的想法是,儘可能让这个女人向许寧道歉,爭取得到许寧的原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要不然,你可千万不要去低估一个千亿富豪的能量。
“你的包找到了,但你之前的一系列做法非常不妥当。”
“如果你得到他的谅解,也就罢了。”
“如果你得不到他的谅解,那对不起,我就將秉公执法。”
有些话沈警官没必要说的太清楚,能不能听得懂,就看她自己的悟性了。
女人停住了脚步,脸上表情有些尷尬,又有些不爽。
“那你们还想怎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