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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一步错步步错(第1页)

【直到最后,曾贵仁也没有待完他所说的那一会。因为那日遇见这对父子之后,很快雨就停了。李父开车送了他一程,他抱着书包下了车。他感念这对父子的好心,不过总觉得一切自雨停后便结束了。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切似乎远不到‘结束’的境地。从那年那月那场雨开始,他和李贵忽然就成了旁人眼中的【挚友】。他去图书馆温书,李贵跟着他。他去开水房打水,李贵跟着他。他去特殊窗口排队打饭,李贵李贵没有学生补助卡,所以不能跟着。但李贵的脾气又真的很大,见他在特殊窗口排队领饭,便去隔壁窗口打饭。然后在他坐下来慢悠悠就着大白馒头啃白菜的时候,李贵就【哐】的一声,把自己的饭盘扔在他身边。李贵的脾气总那样大,总那样居高临下。但说的话,却总证明他的本性不坏。李贵说:“烦死了,没有端稳,这都撒了,怎么吃啊?”“曾贵仁,你来帮我吃!”“我要再去打一份。”那饭,曾贵仁左看右看,看了无数遍,也只在旁边发现了几颗撒出来的汤,至于上头的肉,那更是一点都没有撒。可李贵不肯吃。他又重新打了虾,打了一份更精致的饭菜,又开始挑挑拣拣,说三道四:“这东西比我妈做的差多了,都比不上我爷爷家佣人做的。”“话说,你这呆子应该知道我爷爷是谁吧?他是最早一批去往南城港口下海经商的人!早早就拿了紫荆城的身份,他工作一天可比得上咱们学校老师工作半年了。”“只可惜呀,听我老爹说他当年去什么地方旅游,受了惊吓,这些年一直待在病床上起不来喂!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曾贵仁在听,他当然在听。只是他也是确实接不上话。毕竟传闻中的紫荆花之城,那可是只在书里才看到的城市。别说他这种十二岁就被迫寄人篱下的孤儿,就算是他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还在,距离那样的好日子,也是一个天一个地的距离。他不知道接什么话,所以只能埋头苦吃。又因为害怕浪费,所以连带着李贵不吃的那份饭也都一起进了他的肚子。于是,从那天之后,这好像就成了他默认的活。李贵出生富裕,出手的时候总是很大方。他会在篮球场上请同学们喝外国来的饮料,会在吃饭时帮着好几个同学买单,‘恰好’买到曾贵仁的份。更会在曾贵仁熄灯后在走廊接着楼道灯光努力读书时,第二日‘恰巧’买一个明显造价不菲的台灯。然后又‘恰恰好’不慎将台灯磕破一角,然后扔进垃圾桶里,说自己再去买一个他的本性不坏。他的本性就是不坏。曾贵仁最最难熬的那些年,因为想跟导师研学,提前进组参加导师的试验项目,连寒暑假都没了,更无法去半工半读,勤工俭学。可李贵总能恰恰好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在不打破他自尊心的前提下,用一种极度高傲,却不惹人生厌,不需他报答的姿态,恰到好处填补上这一部分空缺。他很感激他。他很感激,很感激他。故而,在听到李贵父亲病重消息时,特地跟导师请了几天假。那天也是一个阴雨天,他用兜里仅有的几块钱买了一束包装齐整的康乃馨,准备去探望李父。然而就在那道门前,他偷听到了一个令他后来无数次回想都觉得匪夷所思的消息。他不是故意偷听的。但正常人听到其他人聊神鬼,肯定也是会犹豫的。他僵硬在门前,听到李父对李贵说:“阿贵,老弟是真没办法了。”“是老爹真对不起你,给你遗传了这样的病,这病是祖上带下来的,没有办法治。”“不过如果你想活,说不定可以去找找清溪村这些年你阿爷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但他真的是我们家唯一一个打破这个遗传病魔咒的人。”“他当年正是从清溪村里出来,才苟活了许多年,那里肯定有你阿爷当年能活下来的秘密”“你去查查,那里的东西不是神,就是鬼反正无论是神是鬼,只要能活,就是有用的”“家里的钱都留给你了,你好好的你好好的”随后便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哭声。那天,曾贵仁在门前站了许久,斟酌了许久,始终没有办法进去。李贵哭得撕心裂肺,哭的半栋住院楼的人都能听见。哭得尤其像十二岁那年的他。他没有办法不心软。所以当医生护士们听到消息匆匆赶来,曾贵仁到底还是护住了发疯的李贵,让出自己的肩头给李贵哭泣。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他帮着李贵办了李父的丧事,又带着李贵进入了自己导师的试验组。两人成功留在本校继续深造,也成功被分到了一间窄窄的两人间宿舍。那段时间应该是他最快乐的时间。李贵在父亲死后,性格阴沉了许多,但也同样比之前温和了许多,再也不骂人了。两人一同吃饭,一同上课,像是一对真正自幼不离的亲兄弟。没错,兄弟。在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觉得,自己愿意和李贵一起生活,哪怕是后来留校工作,租房也要租到一起,也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兄弟情谊。事情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是将近十年后的某一天。导师病重,将手里的实验室以及数据都留给了他,让他当了实验室的负责人。那年刚好有个愣头青,不太有天资,但凭借着一股子毅力连着三年申请了他们实验组的助理名额。所谓助理,其实就是后勤打杂。他思量许久,到底是将人招了进来。那是一个脾性十分开朗的青年,既不像是他,也不像是李贵。那人叫,吴春明。吴春明很笨,非常非常笨,别人做一遍的试验,他起码要跟着旁人看三四五六遍才能独立完成。可他又非常非常有毅力。别说是三四五六遍,就算是十几遍几十遍上百遍,他也愿意坚持不懈地努力去做。吴春明每天来的最早,走的最晚,花费在试验上的时间远超过其私人的时间。曾贵仁这辈子没什么执念,只是分外欣赏有毅力的人,所以和对方的关系也慢慢好了起来,偶尔便会指点对方几句。吴春明是个开朗的性格,有一天,试验做着做着,忽然对他道:“老师,老师,你知道吗?今天我室友对我表白了。”说实话,当时若不是手上还有实验品,他只怕是当场就跳起来了。他望着吴春明目瞪口呆许久,可不知为什么,开口时竟问的是:“你们不都是这样,竟也可以吗?”】:()牙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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