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振云想把他们一网打尽,
结果网破了,鱼跑了,还顺带把渔夫拖下了水。
这买卖,划算!
此时正是饭点,老门东的小吃街人声鼎沸。
林闕熟门熟路地拐进一条偏僻的巷子,
尽头有一家不起眼的小店,招牌被油烟燻得发黑,
只隱约认得出“徐记老鸭汤”几个字。
这地方是他上一世来金陵出差时偶然发现的,
味道极正,但因为位置偏,只有老饕才知道。
掀开厚重的棉门帘,
一股浓郁的鸭油香混合著辣椒的燥热扑面而来,瞬间驱散了身上的寒气。
店里不大,统共也就摆了五六张方桌,这会儿已经坐满了人。
食客们大多埋头苦吃,吸溜粉丝的声音此起彼伏。
林闕扫视了一圈,眉头微皱。
没座了。
就在他打算打包带走的时候,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桌只坐了一个人。
之所以能一眼注意到,是因为这人在室內还全副武装。
头上戴著一顶米白色的毛线帽,帽檐压得很低,
脖子上围著厚厚的围巾,几乎把整张脸都埋了进去,
只露出一双眼睛盯著面前空荡荡的桌面发呆。
她身上穿的那件大衣倒是考究,剪裁和面料一看就价值不菲,
跟这就著大蒜吃粉丝的小破店格格不入。
林闕没多想,径直走过去。
“拼个桌?”
女生像只受惊的猫,
肩膀猛地缩了一下,又迅速低下头,
含糊地“嗯”了一声。
林闕也没在意,拉开对面的长条凳坐下。
百无聊赖地抽了双一次性筷子,
在手里把玩著,眼神不经意地扫过对面。
这女生虽然捂得严实,但露在外面的那双手却很漂亮。
手指修长白皙,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指尖带著一点健康的粉色。
此时这双手正不安地绞著衣角,像是在掩饰什么。
而且,她旁边放著的那个包,虽然没有任何明显的logo,
但那个皮质和五金件的光泽,
林闕上辈子在某位一线女星的饭局上见过类似的款式。
离家出走的富家千金?还是躲狗仔的小明星?
林闕脑子里闪过几个念头,隨即自嘲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