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呼吸著,將那股嗜血的躁动强压了下去,神色缓和了些。
但这不代表我要放过他。
我改为揪住他的运动服后衣领。
动作粗暴的再次把他从地上揪了起来。
“走。”
他双腿发软,几乎是被我一路推搡著走到饭店台阶下。
透过玻璃门,他看到里面的景象。
黑瘦子那几个混江湖的老油条,此刻正被人死死按在地上。
个个鼻青脸肿,地上还残留著些许血跡。
这锦衣玉食的少爷哪见过这种场面?
我能感觉到他身体哆嗦了一下。
就在这瞬间。
这孙子不知哪来的力气,猛地往前一挣。
哧啦一声。
那件价格不菲的外套拉链直接崩开。
他连衣服都不要了,玩了一出金蝉脱壳。
撒丫子顺著马路狂奔。
一边跑,一边扯著嗓子喊:
“救命啊!杀人啦!”
声音在空旷的长街上迴荡。
可惜这里是林山。
这地方最不缺的就是暴力和冷漠。
welcometo林山!
这条街上的人,早就习惯了这种街头戏码。
两侧居民楼黑灯瞎火,连一扇亮灯的窗户都没有。
我看著他狼狈逃窜的背影,刚压下去的那点衝动,瞬间又占领了高地。
操你妈的,还敢跑?
落到老子手里,真当这是在你们市区的步行街呢?
我大步追了上去。
这少爷身子骨本来就虚,爆发生死时速也跑不出多远。
不到五十米,两人之间的距离已经缩短到几步之內。
他听见背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连回头看一眼的胆量都没有。
直接一个急剎车。
双手抱头,蹲在了大马路上。
“哥!我错了!我真错了!”
他哭丧著脸,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我几步跨到他面前,抬手一巴掌抽在他后脑勺上。
“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