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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叹之死(第2页)

有一次,他去南京应试,以《如此则动心否乎》为题作文,写到最后:“空山穷谷之中,黄金万两,有美一人,试问夫子动心否乎曰:动动动……”他一口气连写了三十九个“动”字,表演了一通大大的玩世不恭。我想任何一位考官,批阅到这份卷子时,不气得胡子飞起来才怪!这种游戏文字,侮弄当道,说明他对新政权的抵触情绪,何等激烈;拿今天的时髦话语来说,拒绝投降的意志,是多么坚决了。

但中国的文人们,从来是说归说,做归做,并不总那么言行一致,心口如一的。当面拒绝投降,背后输诚纳款,表面光明磊落,内里蝇营狗苟,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文章漂亮,声名狼藉;嘴上高调,心里龌龊,这等人也是有过的。金圣叹刚刚写完“不曾误受秦封号,且喜终为晋逸民”的诗句,表明与新朝划清界限;墨迹未干,听到顺治帝夸他文章如何如何佳妙之后,马上忘了矢志不渝的誓言,立刻磕头烧香,山呼万岁,深感皇恩浩**了。

其实,也不过是传闻而已,是否属实,两可之间。但文人一听到对自己文章的好评,从来见风就是影的。他很当真地在《春感八首》的诗里,做了好多美梦,把一个自称遗民的人,对新朝感激涕零的面目,刻画得丝丝入扣,那卑微的心理状态,也真是可怜兮兮得很。

“顺治庚子正月,邵子兰雪从都门归,口述皇上见某批才子书,论词臣,‘此是古文高手,莫以时文眼看他’等语,家兄长文具为某道。某感而泪下,因北向叩首敬赋。”

文人比《水浒传》里的好汉,更容易接受招安,统治者只要将肉骨头晃晃,马上就会摇尾巴的。所以,知识分子的气节,在动乱年代,板**岁月里,往往是经不起严峻考验的。变节失身,卖国求荣,俯首称臣,摇尾乞怜,一部“二十四史”,比比皆是。就看明末清初,比金圣叹名气大得多的文人,如钱谦益、吴伟业、周亮工、侯方域、龚鼎孳之俦,很快地变换旗帜,剃发蓄辫,胡服左衽,迅速地与昨天还要誓死抵抗的异族统治者,或同流,或合污,或像一摊屎一窝尿地苟延残喘,金圣叹只是去哭哭庙,就算不得什么的了。

这时,金圣叹到了玄妙观门口,掸一掸马蹄袖,理一理方巾帽,从轿上下来,有一种掩抑不住地暗自得意的神气。今天他的光临,与所有与会者不同的,独他是受到过这位大行皇帝赏识的作家。被皇帝老子叫好,和今天泛滥的,贬值的这个奖那个奖,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所以,他出现在众人(当然也会包括后院的漂亮女道士们)面前,环顾左右时的一脸骄矜,那自我感觉,必然是非常之好了。文人不能得意,得意必忘形。他敢问在座诸公,哪一位承蒙圣眷,获此殊荣呢?

那时,在玄妙观里哭庙众人间,真是无一人站出来,回应这位才子的挑战。

金圣叹评点的《水浒传》,鲁迅先生是不大以为然的,“他抬起小说传奇来,和《左传》《杜诗》并列,实不过是拾了袁宏道辈的唾余。”其实,袁宏道也是承接着李卓吾的“唾余”,比金圣叹早半个世纪的李卓吾,也是个狂人,比他狂得更狠些。袁宏道说:“人言《水浒传》,果然。”“若无卓老揭出一段精神,则作者与读者千古俱成梦境。”

我不知道外国文学中,是否也有中国这种与作品同时并进的文学批评?我曾经猜测过,评点是中国汉字未能大量印刷前,依赖抄书匠一笔一划的劳作时的余兴节目。犹如西方中世纪那些教堂里,在羊皮书上抄写《圣经》、《福音书》的教士,用鹅毛笔对每一章节前第一个拉丁字母,所作的花饰一样,是同样性质的自我表现。边抄边议,本是职业誊写者的消遣,但到了文人手里,评点便具备了文学色彩,由于以金圣叹为代表的评点派,不但将不登大雅之堂的通俗文学作品,推崇到与官方正统读物平起平坐的地步,而且,作为文学批评方式的一种,评点,在中国文学中的地位也确立下来。

鲁迅一谈起金圣叹,摇头之余,总忘不了举的一个例子,就是许褚赤体上阵,中了好几箭后的评语:“谁叫你赤膊。”其实这句给先生留下深刻印象的话,并非金圣叹所言,而系评点《三国演义》毛宗岗父子的借名假托的。可见,金圣叹在评点领域中,是位扛鼎人物,连鲁迅先生也搞糊涂,误以为是他说的了。

金评《水浒传》,不少酸腐,颇多牵强,可他的真知灼见,也令人茅塞顿开,使读者重新认识《水浒》的佳妙之处。看得出,他赞赏梁山好汉,说到底,内心深处是主张他们造反的,因为他同样对朝廷不满。而文人不满,能有什么作为至多是字里行间,发发牢骚,关起门来,腹诽而已。知识分子虽然很容易不满,也爱不满,但绝不敢太不满的,尤其不可能像石碣村阮氏三兄弟那样杀人越货,啸众起义,落草江湖地表示不满。所以,知识分子灵魂中那根不敢造反的弦,始终在起作用。这样,赞成造反,可不敢肆意地宣扬造反,反对贪官,绝不能反对皇帝,最终,金圣叹只有腰斩《水浒》,招安一途了。

他只能这样评,这样改,这就是金圣叹评《水浒传》时的心理矛盾。虽然他的良知使得这支评点之笔,不能为贪官污吏组成的朝廷唱颂歌,因此,他不敢直言不讳地道出“罪归朝廷,功归强盗”,但却能大声疾呼:“盖不写高俅便写一百八人,则乱自下生出;不写一百八人,先写高俅,则是乱自上作也。”这在那个死水般的封建社会里,说出官逼民反的症结所在,也算得是振聋发聩的声音了。高俅,何许人也,皇帝身边之亲信也,亲信既然成为动乱之源本,那么皇帝在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冲这一点给老百姓的启示,金圣叹也就不会被统治者所容忍了。

一部中国文学史上,要没有这些为世俗不容,被主流排斥,具反叛精神,持背悖状态的文人,不那么按部就班,不那么循规蹈矩,捣一点乱,添一点彩,唱一点反调,闹一点笑话,存心和大人先生、官长老爷、权威人士、丘八将军们过不去的话,掉脑袋,进法场,满门抄斩,充军乌苏里台,那文学史也不免太死气沉沉了。

自杀的李贽(1527~1602)和他杀的金人瑞(1608~1661)似乎是一部上下集电视连续剧里的轮流担纲的主角。虽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金对这位前辈而言,其智慧是无法望其项背的,但把自己的生命搭在了自己的狂上,却有相同之处。我们读文学史,狂人多,热闹也多,文采也盛。虽然傻狂,也真是让人受不了,尽管如此,文人的狂狷,对文学的进展,还是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若是作家成为一个个等因奉此的员司,照猫画虎的文书,点头哈腰的衙役,失去**的阉竖,惟长官意志,作帝王玩物,写奉命文学,当御用文人,那文学没准就停滞不前,黯无声息,倒恐怕是更大的悲哀了。

现在,还能看到金圣叹的墨宝,是顺治戊子(1648)二月四日写的一幅真迹:“消磨傲骨惟长揖,洗发雄心在半酣”,笔力雄浑,形体肥厚,具有一点东坡风骨。在此前一年,抗清英雄陈子龙、夏完淳殉难,这都是发生在江南一带他身边的南明悲剧,使他复国之望,完全灭绝。尤其“十五从军,十七授命,生为才人,死为鬼雄”的夏完淳之死,更令他心灰意冷。所以,按照他手迹中消极情绪来推断,他不会去寻衅闹事的。

中国的知识分子,受到先天的软弱性所制,从来不是很富挑战精神的。金圣叹在明代就有怀才不遇之憾,新朝又不倚重他,尽管他对当局不满之极,也只是待在家里,一壶老酒,一碗浓茶,关起门来骂皇帝罢了。因为这是所有脓包型文人,进行自我宣泄的既安全,又痛快的高招。那时候不会在他电话上装窃听器,也未必有人去打他的小报告。所以,他跑去玄妙观,发表演说,支持诸生的逐官运动,确实有很大的偶然性。

据清代王应奎的《柳南随笔》载:“大行皇帝(按:指顺治)遗诏至苏,巡抚以下,大临府治。诸生从而讦吴县令不法事,巡抚朱国治方昵令,于是诸生被系者五人。翌日诸生群哭于文庙,复逮系至十三人,俱劾大不敬,而圣叹与焉。当是时,海寇入犯江南,衣冠陷贼者,坐反叛,兴大狱。廷议遣大臣即讯并治诸生,及狱具,圣叹与十七人俱傅会逆案坐斩,家产籍没入官。”

当时苏州的县令任惟初,史称“酷吏”,加之“不法”,显然是一个不得人心的混账官僚,诸生们上揭帖,要求将其逐出苏州。诸生,相当于大学生,揭帖者,也就是后来的大字报或小字报,看来,这是那时的学潮了。谁知巡抚朱国治偏护这个下属,头一天抓起五个闹事者,杀鸡给猴看。这下子,惹起公愤,第二天,正好哭庙,诸生百余人集中在此,群情沸腾,准备大闹。

金圣叹是位按捺不住的快人,在这样的场合下,他跳出来仗义执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第一,他从来不会站在维护官府的立场上,因为非御用文人总有一种反主流的天然倾向。第二,他有打出顺治这张王牌的资格,胸有成竹,以为国丧期间,谁也不敢把皇帝看中的他怎样?第三,作为文士,对于诸生们的正义要求,不可能置若罔闻。反对贪官污吏,他不会不认同,这就是所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了。

至于那些女道士的存在,会不会使他的男性荷尔蒙徒然地增强,使得他不放过这个出风头的机会,也不是没有可能。他要是稍为沉着些,不那么迅即反应,也许太平无事,哭奠以后,回家喝老酒不误,但他经不起诸生们的怂恿:你要不出来讲话,你要不主持公道,你要不替我们青年学生作主,怎么行呀!金圣叹脑袋一热,向万岁牌磕了个头,便发出声张正义的声音。

历来学潮的组织者,常以人多势众,把事情搞大,来胁迫统治者接受条件的做法,并不是很灵的。当权者会怕你们这些手无寸铁的文弱书生?螳臂当车的血肉之躯,往往促使他们下狠心加以疯狂的镇压。这位巡抚才不把金圣叹放在眼里,一声令下,给我统统的抓!于是,歪打正着,在他心目里的坏货金圣叹,也五花大绑地被押走了。

金清美《豁意轩闻录》,写了这位才子的结局:“(金圣叹)弃市之日作家书,托狱卒寄妻子,临刑大呼曰:‘杀头至痛也,灭族至惨也,圣叹无意得此,呜呼哀哉,然而快哉!’遂引颈受戮。狱卒以信呈官,官疑其必有谤语,启缄视之,上书曰:‘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我无遗憾矣。’官大笑曰:‘金先生死且侮人。’”

看来,这位狂人,这位快人,玩世不恭,一直到死,也不变分毫。

也有一说,金圣叹往刑场的路上,大呼:“断头,至痛也。籍家,至惨也。而圣叹以不意得之,大奇!”于是一笑受刑,这几句话,倒也很具有他评点《水浒传》的泼辣洒脱的风格。

古代的文人,一般的叫读书人,即童生,秀才;稍像点样子的叫士;堂皇一点的叫名士;有点谱的叫士大夫。虽然各个称呼,还存在着具体而微的差别,但都属于现在叫着知识分子的这个阶层,谅无疑义。这些文人,在握有权杖的统治者眼里,算东西,又不算东西,用得着的时候,是东西,用不着的时候,也就不是东西。大概与孔夫子所说:“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评价差不多。用老百姓的话来说,近不是,远也不是,太给脸不是,太不给脸也不是。所以,予取予夺,是皇帝说了算,而不是文人说了算。要砍下你金圣叹的脑袋,你就得乖乖地让他砍,顶多幽默一下,以博一笑。很大程度上,知识分子其实做不了自己的主,这便是千古文人为之一哭的许多悲剧的由来。

过去,我们时常听到这句表达知识分子生存状态的话,叫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是很有道理的。毛必须附着在皮上,但如果,大胆假设一下,金圣叹像美国的高科技亿万富翁,微软总裁比尔·盖茨那样,毛和皮为一体,依附在自己知识财产这样一个物质基础上,做那样一个掌握自己命运的知识分子,江宁巡抚手中的那些刀枪斧钺,又能奈他何?说不定,三品顶戴的这位地方官员,还要向金圣叹先生鞠躬如仪呢!

很遗憾,他没有这些经济实力,只有毛,而无皮,只好交出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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